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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会研究
刍议我国公积金核算列报的重大缺陷与改进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摘要】:公积金自在存在日起就已经成为新时代重要资本形式,并且核算的内容也在不断的扩大范围。就目前来看,公积金的核算内容有一部分也包含在投入资本要素内,而另外一部分包含在其他综合收益要素内,因此,许多的对会计信息的使用人员就会对这样的情况产生困惑,从而导致其他综合收益的报表数据无法得到准确的填列。面对这一现状,我国的会计要素体系要将公积金科目拆解开来,使其他综合收益的重合分类标准明确化。
【关键词】:公积金;会计;核算
从企业的财务报表中我们可以发现,其中对综合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进行了详细的列示,证明了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而其他综合收益的列表有利于对利润的净化,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经过实践研究后我们发现,在上市公司内,对于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关信息的披露十分的混乱,甚至出现一些报表格式的错误,以及一些混淆其他综合收益等等一系列问题。出现这些较为严重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在其他综合收益内的基础数据一般都来源于公积金,但是,在实际的核算中,公积金的核算内容相比于其他核算较为复杂,经常会出现公积金与其他综合收益混淆的情况。因此,本文主要对我国的公积金核算列报的重大缺陷与改进建议进行研究。
一、就目前存在于公积金核算列报中的重大缺陷进行分析
1.不同的会计要素导致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受到损害。目前我国的公积金只有两个明细科目,一个是资本或者股票溢价,另一个是其他公积金,但是这两个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都较为繁杂,有一部分是代表着投入资本要素,另一部分代表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者损失,从而构成其他综合收益。但是从经济含义方面来说,同一个科目的内容,所代表的经济含义都完全不同,就导致相关工作人员,如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经济含义的理解难度增加,特别是初入会计的人员,更难理解其中的含义区别,损害了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导致会计的信息质量降低。
2.在填列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表时的困扰导致违背了成本效益原则要求。从以上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现阶段我国的公积金在其他公积金的明细科目的内容上,不能完全的代表着其他综合收益,在部分内容上,实际代表着投入资本要素。因此,在进行填列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表时,会计人员在进行关于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关数据的详细分析时,要着重分析其他公积金中的具体内容,而相对的对会计人员自身的素质要求大大提高,从而增加了对报表的编制成本,违背了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
3.允许可以提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累积的变动额在处置时可以一次转入到当期损益中,导致了利润的波动人为的增加,以至于给企业留下空间去操纵利润。根据我国的相关准则规定,当可以提供出售的金融字长在持有期间,其公允价值变动可以计入公积金,而后在处置时可以一次性的转入当期的投资收益,但是这样的做法却会对当期的利润处置造成影响,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原本是分别属于几个会计期间的,导致利润受到影响的将是公允价值变动金额累计在一个会计期间中,从而使利润的波动幅度被强迫增加,因此企业的管理层可以灵活的选择出售的时间,更有利于他们操作利润。我们可以从一组数据中观察到公积金所产生的重大影响:从我国的上市公司在2010和2011年两年内可以提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余额分析,前一年是51539.86亿元,占所有的上市公司的总资产的比例为5.98%;后一年是56612.15亿元,占5.48%。因此,在将来转入投资收益时,公积金会对当期的损益形成重大的影响。
4.利润表名不副实。在2009年,我国就在相关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提出了有关于综合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理念,但是却没有将综合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是否能够进行单独反映进行编制,仍是采用一表法对报表进行反映,在利润表中为两项内容增加两个项目,分别反映,若是采用单独报表的形式来反映综合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其代表的内容就符合传统的利润概念。
二、对我国公积金核算列报提出一些改进的建议
1.从我国在2006年出台的基本准则上明确的提出了有关于会计的六大基本要素,但是在提出的两个有关于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上较为笼统,并没有将这两个概念作为基本要素来提出。因此,在综合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理念提出之后,模糊的利得和损失概念导致会计人员对会计要素的含义理解难度增加,无法快捷有效的对公积金项目的会计要素的属性进行分析,也没有办法准确的对其他综合收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进行填列。所以,我国应该将利得和损失与综合收益一样提升为会计的基本要素,适当的对基本会计准则进行修改。从概念理论上看,期间净收益的概念中都包含有综合收益和利润要素的概念,因此将综合收益作为基本要素后,就要将利润要素取消,但是从长期对会计信息的使用情况来看,利润要素是不可或缺的,就可以将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作为次要素,归在主要素——综合收益下。
2.由于我国将公积金作为准则应用指南中的一级科目,核算的内容过于繁杂,因此,要将公积金拆分为两个一级科目,才能有效的缓解核算内容繁杂的现状。划分出来的其中一个一级科目是资本(股本)溢价,对这个一级科目的核算主体是不占股份权份额的所有者投入,可以归类于投入资本要素中。另一个一级科目是公积金,其核算的主体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者损失,可以归类于其他综合收益中。同时,股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或是公积金和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都包含于资产负债中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中,这样拆解过后,就不会对传统的会计习惯造成影响,在维持原有习惯的同时保证了每个项目的经济含义能够清晰明了的被会计人员掌握,更加快捷的计算其他综合收益,对利润表的编制,以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也有帮助。
3.要有效的禁止在当期投资收益中,提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公允较之累计变动额在处置时一次性的转入,而这一般都涉及到其他综合收益的重分类问题。虽然在2012年国家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用举例的方式对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划分,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重分类进损益,二是不能进损益。虽然对其他综合收益进行了划分,但是在所举例子中并没有提及可以提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对于这种情况的解决办法有两种:(1)永久的保留这个项目的公积金,在进行金融资产出售时,也不将其转入当期的损益中;(2)在进行金融资产出售时,将原有的公积金转入留存收益中,而不是将其转入当期的投资收益中。两种解决办法都有缺点,第一种办法缺点较为严重,无法再存续期间将已实现的收益利润分配给各个股东;第二种办法虽然有缺点,但是能够克服第一种办法的缺点,也不会对当期的利润造成影响。
4.为了保持利润表的名称与列报的内容时一致的,最恰当的方式是将我国现阶段的利润表改变成综合收益表。从我国2009年关于企业会计的准则上发现利润表的名称一直在遵循会计界长期以来的习惯,虽然这么做是为了方便国内会计人员核算,但是却会对初学者造成误导,不利于使用者正确理解,在国际交流上也较为不便。因此在2012年后我国面对全国征求意见,但是在准则制定机构的干涉下,目前还是没有改变这种情况。
三、结束语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的公积金项目将会继续保持着它的生命力,但是也要把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关概念明确化,促使我国的金融业发展,更加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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