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财务人员舞弊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动态性的特点,治理财务人员舞弊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只能是渐进式的治理。可以从构筑以诚信为核心的财务人员伦理体系、提高财务人员舞弊的成本和防范财务人员舞弊的制度选择这三个方面防范和应对财务人员舞弊。
关键词:财务人员舞弊;财务人员伦理体系;财务人员舞弊成本
十余年来,我国证券市场财务人员舞弊层出不穷、丑闻迭起,让投资者感到身心俱疲。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舞弊行为已经成为资本市场发展中的一大毒瘤,它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误导投资者的决策行为,扰乱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动摇并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泛滥的虚假财务人员信息已经严重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阻碍经济发展的步伐。
财务人员舞弊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动态性的特点,治理财务人员舞弊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无法“毕其功于一役”,而只能是渐进式的治理。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无疑为我国研究上市公司财务人员舞弊问题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特别是对我国防范和治理财务人员舞弊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借鉴。
一、构筑以诚信为核心的财务人员伦理体系
西方经济伦理学认为,诚信是现代经济交往和经济运作的基本道德框架,诚就是尽职尽责,信就是相互信任,充满自信。西方早期的伦理规范也把诚信原则作为神圣的职业观和经营伦理观,如《旧约·箴言》说:“行事诚实的,为上帝所喜悦[①]。”后来,诚信原则逐步上升为一种法律原则,从古到今,人们之所以重视诚信原则,就是因为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是自我修养的境界。财务人员诚信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从财务人员道德进步、建立社会惩戒和教育机制、财务人员环境改造和完善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这四方面同步实施。
(一) 财务人员道德进步
雨果有句名言:“道德是社会的基础”。职业道德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按照马克斯·韦伯的说法,市场经济不仅仅是一种制度,更主要是一套价值观念,是由这套价值观念引申出的一种生产方式。这套价值观念的核心伦理精神包括:社会中每个人都尽可能追求自身利息的最大化,但每一个人又都是通过诚实劳动来致富的;在诚实劳动基础上发财致富了也不能奢侈浪费。所以,市场经济的建立一定要从信誉培育开始。财务人员道德进步有赖于财务人员道德意识的觉醒,没有这一点,再好的法律制度也难内化为个体的“德性”和自觉行动。财务人员道德教育固然应当重视理论层面的教化,但是经验层面的榜样的示范作用及个体效法人格典型的道德意义也许更加重要,所谓“见贤思齐”[②]便表明了这一点。
(二) 建立社会惩戒和教育机制
建立和培植揭露财务人员舞弊的市场力量,对财务人员人员进行社会评价,增强其荣辱感,形成外在的他律机制,这是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起作用的一种方式。进行社会评价的基本方式是社会舆论。它具有特殊的内在的威慑性,其源于全社会的某种价值取向,背离这种价值取向即会遭受社会舆论的谴责。通过多种形式的媒体加以正确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可以起到抑恶扬善,弘扬正气的作用,并最终促成财务人员人员从他律走向自律,进而形成两者的完美结合。
(三) 完善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规范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必须建立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以使财务人员职业活动按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进行。例如美国的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是由注册财务人员师职业品行规则、管理财务人员师道德行为标准、财务人员教师的职业道德也在研究之列。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规范的、完整的、系统成文的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财政部和注册财务人员师协会出台的《财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和《中国注册财务人员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只是一种基本规范,还缺乏有关的具体规范和操作指南。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具体的,该体系中应包括以下三个层次的内容: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职业道德具体准则和职业道德裁决指南。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核心和主导,是规范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对规范体系其他层次的内容具有指导作用。
二、提高财务人员舞弊的成本
Pressman(1998)指出:对于财务人员欺诈来说,潜在收益总是巨大的。即使被抓到,对财务人员欺诈的惩罚相对于潜在收益来说总体上是小的。除非惩罚有实质性的提高,否则欺诈的供给方不会有很大的变化。P.J.Dunning也谈到:资本在逃避混乱与纷扰,它的性质是胆怯的。这是极正确的,但还不是全面的真理。像自然惧怕真空一样,资本是惧怕没有利润或利润过于微小。舞弊之所以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关键还是相对于舞弊收益来说,舞弊的成本太低[③]。
由于我国证券法中缺乏民事责任的规定,在实践中,对受害投资者遭受的损失往往不能给予足够的补偿。而且对于金额巨大、性质严重的舞弊事件,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还是少数。对于上市公司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中国证监会主要课以警告和罚款,深沪两地的证券交易所主要以公开谴责、内部批评和责令改正的方式予以处罚。而且,这些处罚的效果并不明显(朱伟骆,2003)。因此,很有必要尽快的引入民事赔偿机制和相应的民事诉讼机制,并通过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即辨方举证),简化受害方的索赔途径。既可以使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得到补偿,又能对财务报告舞弊者形成实在的经济压力,从而抑制其财务报告舞弊的冲动。提高舞弊的成本,还要实施退出机制,经理人和财务人员人员一旦被发现财务舞弊,就永不录用。当然,这还有待于经理人市场和财务人员人员市场的建立与完善。通过提高舞弊成本,对管理当局形成一种强大的威慑力量,使其不敢为。
三、防范财务人员舞弊的制度选择
尽管财务人员舞弊在我国企业中比较严重,但并不是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不可救药。同时,财务人员舞弊也不是我国证券市场特有的现象,像美国这样市场经济十分发达、配套规则已经相当健全和有效的国家,也不断发生重大的财务人员舞弊案件。为了最大限度地控制财务人员舞弊行为,应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对上市公司的内在监督和外在监督机制。
(一)内在监督机制
内在监督机制是股份公司内各利益主体依靠内在赏罚机制实现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的监督机制。股份公司内在监督机制能否建立的关键是能否设计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委托——代理契约制度,规范内部治理结构。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章程约束机制。公司董事和董事会要忠实履行“委托人”职责,负责管好自己的执行机构。经理要依章程和职责行事。监事会切实地监督公司的财务收支,对经理进行监督和约束。在实行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公司,要尽快按《公司法》的要求进行职务分设,防止出现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共同对公司的“内部人控制”。
2.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措施有:⑴规范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⑵独立董事的人选问题:应选择那些经济上无后顾之忧、人格上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专业上具有胜任能力的人担任独立董事,且应建立独立董事档案管理制度;⑶规范独立董事的权利与责任,甚至在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独立董事履行职权责任的情况;⑷建立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于股份公司各种经济问题都会在财务人员上得到不同程度地反映和体现,因此,内控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防范财务人员舞弊、预防假帐发生。内控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包括财务人员机构)控制制度、记录控制制度业务处理程序控制制度、财务人员人员素质控制制度、财务人员凭证、账簿及报表控制制度等。
(二)外在监督机制
外在监督是在规范目标行动者之外建立赏罚机制,以便规范实施者运用赏罚措施对行动者的利益动机造成刺激,从而鼓励或约束其遵从规范所设定的行为准则。
1.运用《财务人员法》、《公司法》、《证券法》及《刑法》等法律武器,强化对股份公司的法律约束机制。财务人员舞弊行为被发现后,要严肃处理,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甚至导致公司破产的,要依法追究经理人员的读职责任,并实行严格的经理市场禁入制度,不能“易地做官”;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2.强化金融机构和税务机关对上市公司的有效监督。金融机构与股份公司的往来频繁,对其收支状况有详细及时的了解,税务机关每月根据申报审核催缴税款,对其财务人员报表有较好的把握。因此,建立金融机构和税务机关对股份公司的监督机构可以防范其财务人员舞弊行为的发生。
3.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机构要建立健全上市公司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真实、全面、及时、准确等信息公开有效标准,迫使上市公司接受广大公众的公开监督,以防止上市公司通过财务人员舞弊制造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从而建立起证交所与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财务人员行为的监督机制。
当然,鉴于财务人员舞弊的复杂性、隐蔽性和多变性,在实践中,应坚持综合治理的思路,将财务人员舞弊控制在最小的限度。治理新兴的中国证券市场的财务人员舞弊,我们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刘峰:《制度安排与财务人员信息质量》,《财务人员研究》2001年第7期。
[2]宁亚平:《盈余管理本质探析》,《财务人员研究》2005年第6期。
[3]宁亚平:《盈余管理的定义及其意义研究》,《财务人员研究》2004年第9期。
[4]綦好东:《财务人员舞弊的经济解释》,《财务人员研究》2002年第8期。
[5]秦江萍:《上市公司财务人员舞弊:国外相关研究综述与启示》,《财务人员研究》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