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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视线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与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要: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中操作风险的重大案件频发,对国有资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本文通过对2000-2005年间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案件的统计分析,发现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有着主要发生在基层、主要来自于内部欺诈以及主要由管理人员所为三大特点,并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由此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字:商业银行 操作风险  成因  政策建议

 

一.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的改制过程中,出现过许多操作风险的重大案件,对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2004 年交通银行锦州分行2.21 亿元核销不良贷款作假案; 2005 年中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10 亿元诈骗案等。2007 年震惊全国的邯郸农行金库被盗案件更是为中国银行内部管理敲响了警钟。我国的金融案件正朝着“高职务、高科技、高案值, 发案数量多、内外勾结作案多、作案手法多”的“三高三多”趋势发展, 并呈现出“同类案件屡次发生”的特点。正如著名金融学家巴蜀松所言: “我国现有的银行风险监管系统存在重大缺陷, 操作风险管理成为中国银行业的软肋。操作风险, 在具体管理过程中采用哪种管理模式, 该怎么识别、衡量和管理它, 谁负责, 职责划分都不清楚, 存在一系列制度漏洞。

按照巴塞尔协议的分类方法,袁德磊、赵定涛(2007)收集了2000-2005年间由媒体报道的307个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按照损失事件数目和损失金额两个角度进行分类统计,整理如下表:

1:我国媒体报道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案件分布表(单位:件、万元)

案件类型

内部欺诈

外部欺诈

客户、产品以及商业行为

执行、交割以及交易过程管理

有形资产的损失

经营中断和系统出错

雇用合同以及工作状况

合计

案件

数量

155

100

17

25

2

7

1

307

比例

50.49%

32.6%

5.5%

8.1%

0.65%

2.28%

0.33%

100%

损失

金额

881667.3

272758.8

16333.56

16541.93

5.2

93.27

36

1187436

比例

74.2%

23.0%

1.4%

1.4%

0.00%

0.01%

0.00%

100%

    由统计数据可以看出:

1.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主要是欺诈风险,包括内部欺诈(含内外勾结欺诈)和外部欺诈,其中内部人员欺诈最为突出,占一半以上,而国际活跃银行损失事件中内部欺诈发生频率只有3.31%。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人的因素引起的,特别是内部员工的道德风险;

2.操作风险在基层比较突出,发生频率较高;

3.管理层人员欺诈所占比重较大,在内部欺诈事件中涉及管理层人员欺诈的占60.5%,而涉及一般员工的欺诈不足40%(张新杨,2004)。

二.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成因分析

(一)产权制度存在缺陷,“内部人控制”代替内部控制

    我国占主体的商业银行实行全民所有制,从而导致事实上的产权归属缺位。国家和银行没有真实委托人委托的“代理人”(张维迎,1995),其行为无法得到真正的委托,委托人无法对代理人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控制,形成实际上的商业银行管理者“内部人”控制局面。这种产权制度损害了银行的公司治理制度,也间接阻碍了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使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机构无法体现“三权分立,相互制衡”运作机制,从而影响了营运效率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 风险控制意识落后,管理方法单一

在实际工作中,商业银行及其人员普遍把内部控制等同于各项业务规章及工作(管理)制度,忽视了内部控制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控制。把出现的操作风险事件看成是偶然的、局部的,存在侥幸心理,对操作风险的管理重视不够。在管理理念上,多数银行都“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重个案查处,轻全面分析管理”;在管理方法上,过分依靠内部审计忽略外部审计,缺乏电子化管理手段,操作风险识别不够全面和准确,风险评估和计量的手段有限,忽视了风险缓释工具的利用。

(三) 内控机制不健全,内控管理混乱

    我国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形成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开拓与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同步性,特别是新的业务品种容易出现管理真空,导致风险控制措施缺位。组织结构上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分散,使得制度权威性不强,风险防控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同时,现行制度执行不力,“人制”大于“法制”,使得稽核力量薄弱,不相容岗位制约失灵,领导监督约束机制缺乏,内控制度形同虚设。

(四)外部环境不成熟,监管机制缺失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外部监管相当薄弱,一方面由于操作风险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操作风险信息交流不畅,使得监管部门不能及时进行外部监管;另一方面外部监督内容老化,理念落后,方式简单,很难起到防范与惩治的作用。而银行外部金融生态环境不佳,社会信用秩序混乱,也是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主要成因之一。

三.改善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建议

(一)培养健康的操作风险文化和理念

一个健康的风险文化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1. 长期、可持续的发展观。应将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同时列入考核体系,避免激励机制失衡引发逆向激励和道德风险问题。

2. 全员风险管理理念。每个人都应自觉熟悉岗位工作的职责要求,掌握内控要点,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经营管理之中。

3. 高度的规章制度意识。操作人员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决抵制任何违反制度的事,使风险控制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二)改善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模式,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架构仍停留在信用风险管理架构的水平上,基层风险管理职能缺失,必须改革现有的组织结构模式,建立起全面风险管理架构。

1. 在董事会下专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操作风险管理小组。风险管理委员会监控整个银行的全面风险状况,操作风险管理小组负责监督银行整体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政策执行以及管理效果评估等工作。

2. 在总行和分行的风险管理部门专设操作风险管理经理,在支行和总、分行各业务部门设操作风险管理员,加强总、支行以及分行之间的风险信息交流。

3. 完善审计委员会职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建立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动态监督与评价机制,负责监督、评价控制状况,并将修正控制意见反馈给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

4. 适当地、逐渐地缩小基层行长的权力范围,以减少由道德风险引起的操作风险事故。在基层分支机构, 行长掌有贷款审批的大权, 这就为基层高官带队犯罪以及金融腐败埋下了隐患, 而国外银行的基层行长往往没有贷款的审批权。行长的权力过大也是导致操作风险的“厚尾”现象在我国如此明显的重要原因。

5.     严格划分每个机构部门和职位的职责权限和应负责任, 特别是有关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部门和职位的职责划分, 以避免一旦发生操作风险事故时没人负责的局面。

(三) 建立操作风险缓释和转嫁机制

1. 建立操作风险准备金制度

国外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按照新巴塞尔协议要求计提操作风险准备金,我国商业银行计提操作风险准备金也只是一个时间早晚的问题。

国外银行根据巴塞尔新协议规定,对计提操作风险准备金的计量主要有三种方式。

(1)基本指标法(Basic indicator approach

KBIA=GI×α

KBIA基本指标法需要的资本;GI是前三年总收入的平均值,总收入为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收入;α=12%。

巴塞尔委员会经过多次数据收集和分析,认为基本指标法下的监管资本应该达到现行最小资本的12%。在此基础上,α应该设在17% 20%之间。基本指标法适用于小型的非跨国商业银行,可直接将操作风险资本同商业银行的业务指标加以联系,而不考虑银行的具体业务范畴。

    (2)标准法(Standardized Approach

KTSA=Σ(GI1 - 8×β1 - 8)

其中,KTSA是用标准法计算的资本要求。GI1 – 8是按照基本法的定义,8 个产品线中各产品线中过去三年的年均总收入。β1 – 8是由委员会设定的固定百分数,建立8 个产品线中各产品线的总资本要求之间的联系,β值列于下表

表二: 不同业务部门的β系数

业务部门

β系数

公司金融β1

18%

交易和销售β2

18%

零售银行业务β3

12%

商业银行业务β4

15%

支付和清算β5

18%

代理服务β6

15%

资产管理β7

12%

零售经纪β8

12%

(3)高级计量法(Advanced measurement approachAMA)。

高级计量法就是商业银行采取定量和定性标准确定计量模型,根据银行测算的操作风险基数和比例计量操作风险资本。高级度量法又包括三种方法:

① 内部度量法(Internal Measurement Approach

对银行业务划分不同领域后,再在每个业务领域中定义不同的风险类型,对不同领域与不同风险类型的组合规定相应的风险暴露指标EI,和预期损失与非预期损失的转换系数γ,并利用银行自己的内部数据计算损失概率PE和损失程度LGE,公式为:

风险资本=ΣiΣj[γ (i, j) ×EI(i,j) ×PE(i,j) ×LGE(i,j)]

其中i 表示业务领域,j 表示风险类型。

② 损失分布法

根据损失资料库中每一种业务类别的损失特征选取拟合度最优的模型,对损失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做出假设,得到操作风险损失在未来时期内的可能分布,比如假设损失发生的概率服从泊松分布,而损失的程度服从对数正态分布,以此来估计该类业务操作风险所需资本金。整个银行操作风险要求的资本金总额是各个业务类别资本金的加总。

③ 计分卡方法(Scorecard Approach

在计分卡方法中,银行首先设定一个初始的资本值,然后利用对风险控制环境打分的方法来对这个值进行调整。计分卡与前面的两种方法不同,它更多地使用了定性的方法。

高级计量法赋予了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计量和管理方面的自主性,因此也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之间没有一个固定的、权威的模型标准,导致风险资本的计提结果发生差异。我国商业银行应根据巴塞尔新协议规定,结合各行的实际情况确定计提操作风险准备金的方法,或由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计提操作风险准备金的时间、方法做出统一规定,在全国商业银行中进行推广应用。

2. 操作风险控制中引入保险保障

目前,银行买入保险的业务主要为贷款抵押物、财产物资、现金等,对于多数银行业务事项一般没有保险介入。一方面是保险机构没有推出适合银行操作风险的险种,另一方面银行与保险公司在操作风险的确认、理陪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异议。因此,保险机构应根据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控制的需求,进一步开发操作风险的险种;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业务风险状况选择一种业务或多种业务或全部业务买入商业保险,降低操作风险损失给银行持续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

3. 采用业务外包方式转移操作风险

银行业务外包,是指银行把一般性的业务或者服务的辅助环节交给外部机构去做,以便将自身核心能力集中关注于战略环节。对银行而言,业务外包不仅可以降低成本,减少交易和操作风险,减少与信用风险相联系的资本要求,而且能将部分人力资源从日常维护管理中解放出来,增强银行核心竟争力的需要。

(四) 加大银行信息披露力度,加强外部监督管理

风险监控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银行置于内部和外部的整个环境中进行立体化监控, 向外部披露必要的信息, 争取外部市场的实时监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上市银行应就操作风险本身做出披露,并在计量操作风险方面,也提供了不同层次的方案以备选择。而我国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7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中提出了,商业银行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说明,且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评价报告;日前证监会又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要求商业银行扩大信息披露范围,对其信用风险状况、流动性风险状况、市场风险状况、操作风险状况等予以披露,并在风险状况发生变动,对公司的经营或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时,都须及时予以公告。

 

参考文献:

[1] Shih Jimmy, Ali Samad- Khan, Pat Medapa. IS the Size of an Operational Loss Related to Firm Size.[J] Operational risk, 2000

[2] 杨隽萍,沈静.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研究文献综述与模型选择.工业技术经济.2006,(2)vol.25:P22一23

[3] 刘超.基于作业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实践者的视角.金融论坛.2005,(3)

[4] 杰克·帕日.对巴塞尔资本协议关于操作风险管理建议的评论 .CarolAlexande:编著.陈林龙等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2005:P57一59

[5] 袁德磊赵定涛.基于媒体报道的国内银行业操作风险损失分布研究, 国际金融研究, 总第238. P17-19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与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