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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视线
网络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计算机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带来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不断优化,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又为金融业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平台。网络金融平台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传统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贷机构为了留住传统客户,控制市场分流,纷纷推出网络金融服务项目,但随着网络金融的发展变化,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金融漏洞,存在巨大的风控隐患。如何运用政策监管来规避网络金融风险,创建更加稳定健康发展的金融平台,降低风险控制成本,保障用户权益,维护网络金融平台,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

关键:网络财务;监管;问题;对策;

引言:当前,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信息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当前,金融、因特网和计算机技术等构成了网络金融。就网络金融交易而言,是以计算机主机为基础,借助互联网的交易渠道,其交易平台为内部业务流程,以及相应的数据软件平台等,而客户端为交易界面。所以对网络金融而言,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主要有在线清算、支付、期货以及保险、银行和货币等。同时,网络金融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为此,本文主要对网络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的对策,以期促进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

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探析

伴随着网络金融的出现,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受到一定的冲击,另一方面,网络金融的市场运作效率得到了提高。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第一,以往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受到了冲击和挑战。对网络金融而言,存在虚拟形态、网络化运作模式和业务边界模糊等问题。当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不够协调,而监管范围又比较模糊时,就会产生重复监管、交叉监管和监管真空等问题,导致监管效率低下[1]。此外,以往的体制性监管也失去了相应的意义,逐渐转向功能性监管。二是网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缺失;现行金融法律制度以传统金融业务为主。因为网络金融的起步较晚,这就导致了其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与之配套的金融法律法规相对缺失。例如,电子支付规则就是协议,主要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争议。而且一旦双方发生纠纷,监管机构就难以公正处理。目前,因特网技术在不断地发展,网络金融业务也在不断地创新和发展,但相应的监管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这些都不利于网络金融的发展。

另外,由于网络金融系统的发展,监管机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创新不足,不利于对新业务合法性的合理界定;而随着网络金融的发展,网络犯罪问题也随之而来。比如电子扒手和电脑黑客等等。此外,对网络金融业务而言,主要是借助信息流的形式展开,而信息技术的发展将使金融机构的业务模式不断更新。身为金融机构,必须借助先进技术来规避金融监管。而且,目前有大量非金融机构涌入金融领域,这使得金融监管难以实施。因特网上的金融业务技术性强,这也对监管者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要求监管者积极掌握和熟练掌握相应的知识内容和信息技术,并具备一定的金融法律功底,以适应金融监管的需要[2]。三是对监管机构界限和力度的把握也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掌握网络金融监管力度有一定难度,这或多或少会给其发展带来一些问题。另外,网络金融的转移成本较低,部分客户和资金会发生转移,主要针对监管松散的国家,这会导致一些国家的社会资源遭受损失,社会福利水平下降,不利于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

完善网络金融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建立合理有效的法律制度

为了完善网络金融监管制度,首先应合理构建完善的网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为网络金融的交易活动提供一定的保障。在立法上,需要制定相关的市场准入标准,并针对特殊情况作出具体规定。此外,市场准入制度还积极保障公平竞争。另外,由于网络金融交易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必须保证数据的真实性[3]。此外,如果网络金融系统存在一些问题,就应针对现实情况,追究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责任。法律和法规是国家监管的依据,它们能为金融机构和消费者提供相应的保障。从网络金融的现实情况出发,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逐步完善法律体系,是在运用法律手段的过程中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治,构建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制度和规定。

创新监管观念合理把握监管力度

合理创新监管理念,合理转变监管职能,既能使政策落到实处,又能缩小网络金融交易风险,促进监管效率的提高。首先,网络金融技术创新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网络金融在我国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网络金融需要与信息技术创新协调发展,同时也要积极适应金融市场的变化。同时,也需要以网络为交易平台,积极开拓虚拟市场。此外,在交易过程中,要积极防范隐含的风险,既使监管力度不适应问题得到一定的避免,又避免触碰法律,保障市场秩序。四是要积极把握监管力度,防止出现盲目性监管现象,为网络金融市场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按分工办事

对监管机构而言,应合理明确分工问题。管制的不合理划分将造成一定的漏洞,并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为此,应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明确分工,分工负责,明确监管责任。一是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实行自上而下的综合监管。同时,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互相监督,并要保持一定的联系,以实现实时监控。二是对监管机构而言,内部分工要明确,并要保障网络金融监管过程的特殊性,合理共享监管信息;另外,要积极了解消费者反馈的信息内容,借助消费者的作用,达到互相监督的效果。第三,网络金融交易行业内部需要具备自律意识,以积极推动网络金融监管职能的合理发挥。

提高网络财务监管的专业化水平

目前,我国对网络金融监管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监管效率低下。第一,应针对网络金融的现实发展状况,并使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得以明晰,合理界定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内容,促进网络金融监管专业化水平的提高[5]。此外,还需要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并可通过引进国际市场上的专业监督人才,合理地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提高网络金融监管的专业化水平。

建立金融机构自律机制

对网络金融而言,具有全球化、便利化的特点,也使其监管难度大大降低。对金融企业而言,需要合理利用网络金融的特点规避金融监管。此外,随着网络金融的发展,作为监管机构,仅仅起到协调作用,而对风险的控制则需要金融机构自身发挥作用。因此,需要合理整合外部强制性监督与自我约束的作用,对监管当局而言,要做好信息沟通;对金融机构而言,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6]。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健全有助于金融机构的发展,合理识别风险隐患,从而将风险降低到最小。

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目前,人们风险意识不强,但通过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可以使人们的风险意识得到加强,合理地发挥公众舆论的作用,并对网络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此外,对于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网络金融机构积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合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其经营和财务状况,以提高金融业的透明度。另外,对于网络金融的信息披露制度,既要有一定的严肃性,又要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等进行明确。在网络金融的虚拟化运作中,信息披露方式的创新十分重要,它可以有效地对信息进行监管,促进网络金融监管力度的提高,为网络金融的发展提供积极的帮助。

结语:总之,在网络金融监管方面,维护网络金融市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网络金融本身具有的虚拟性,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监管,而对于相关部门而言,则需要借助科学的监管手段,为网络金融市场秩序提供积极的保障。此外,还应从监管制度上合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改进监管观念,促进网络金融市场的发展,使网络金融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李岳乘.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与管理措施分析[J].金融经济,2016(10)77-78.

[2]邢辰.探讨如何构建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督模式[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5(09)36-38.

[3]宋江燕.网络金融的创新特点及其监管分析[J].时代金融,2014(32)33-35.

[4]郭鑫.“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络金融风险分析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13)102-103.

[5]王伟龙.浅论如何防范网络金融风险[J].商,2016(15)99-100.

[6]李苑青.如何完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J].财经界(学术版)2010(07)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