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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视线
金融机构缴纳存款保险费操作风险分析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要:2015年5月1日,我国金融机构实施存款保险制度。 目前,存款保险代理费已缴纳两次。 实践中,保险机构缴纳保费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经营风险,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 现从操作风险的角度,对存款保险费支付中的潜在风险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存款保险; 操作风险; 分析
一、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背景及意义
 (1)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背景
 21世纪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经历了 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银行业。 外部因素分析:央行的各项准备金要求、存款口径计算方式的变化以及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都在进一步挤压银行业利润,推动银行业改革。 从内部因素分析:混业经营的加剧和民营银行的肆虐,使传统银行业面临激烈的竞争压力,行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上述内外部因素增加了银行破产的可能性和银行业的风险,也威胁到存款人的资金安全和金融市场的稳定,甚至威胁到国家整体经济形势。  . 国际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以完善其金融安全体系,以抵御潜在的金融风险。 但是,我国长期没有建立真正的存款保险制度,而是实行了隐性存款保险制度。 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不仅增加了政府的财政负担,也抑制了金融市场的发展。 为使国民金融资产更加安全稳定,依法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酝酿22年的存款保险制度应运而生。  
 (2) 存款保险制度的内涵
 存款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按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缴纳保险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 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向存款人偿还保险存款。 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促进银行体系的适度竞争,这无疑有利于中小金融机构。  
 二。 存款保险现行实施情况
 2015年3月31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我国《存款保险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实施存款保险制度。  《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支付,最高限额为50万元。 这个限额高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保障水平,可以为我国99.63%的储户提供充分保障。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保险机构的所有保险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合计在最高还款限额内的,实行全额还款; 超出部分依法从保险机构的清算财产中清偿。 截至目前,已缴纳两次存款保险费,共9个月。 总体而言,存款保险费的缴纳比较顺利,但在操作上也存在不少问题。  
 3. 从操作层面看保费会计的潜在风险
 (1) 存款保险相关文件对保险机构缴纳的保险费的会计科目没有统一要求
 存款保险相关文件有 保险机构对保险费缴纳的会计科目没有统一要求。 我国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有很多,每个机构的财务报表都有不同的会计科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存款保险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保险机构存款归属表子项代码中的代码遵循金融统计监测系统口径。 实践中,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报表中的数据并没有按照统计要求,将相关科目一一准确分类到相关统计代码中,使投保机构存在会计科目混淆、会计科目不清等问题。 计算存款保险费基数时思想开放,直接影响存款的准确性。  
 (2)高级管理人员存款和利息计算存在盲点。  
 《存款保险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保险存款包括保险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保险中的存款 机构、存款保险资金,其他不经管理机构保险的存款除外。” 可以看出,在计算保险存款时,扣除了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存款和利息。 保险机构的财务报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统计监测系统都不能直接读取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存款和利息。  ,根据客户账户流量,人工计算同级高级管理人员的存款和利息,人工汇款数据总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在审核其高管的存款数据时,只能依靠保险机构提交的数据。 由此产生的审核盲区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入金金额的准确性。  
 (3) 报表统计口径不一致,增加核对难度
 为保证数据真实性,中国人民银行通常将投保机构的财务报表同 存保时的财务统计监控信息。 信息中有些报表只能按月查询,而保存的数据是按平均十天计算的,这样每个月的第一个月和中间月份的数据就无法查询了。 同时,临时存款包括结算汇款、汇出汇款、汇入汇款等临时存款。 这些数据在月末原则上是不可用的,导致财务监控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和保险机构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 没办法查。 另外,本科目只反映所有临时存款的收缴情况,不区分单位和个人等子项。 金融机构一旦破产清算,将直接影响存款金额。  
 (4) 存款人的数量和存款金额难以区分
 《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支付,最高限额为50万元。 保险机构所有参保存款账户的存款本息合计在最高还款限额内的,实行全额还款; 超过最高还款限额的部分,应当依法从保险机构的清算财产中偿还。 银行业的各种系统和信息技术也缺乏相应存款金额的筛选技术。 在存款结构统计表和保险机构信息系统中,户数按照存款人的账户进行汇总,并按照《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  ,投保机构数量的计算需要根据存款人进行合并,也就是投保机构常说的“客户号”。 因此,户数计算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大于50万元的存款金额的准确性。  [艾滋病病毒。 规避风险的具体措施
 (一)统一存款和保全核算的会计科目。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可借鉴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相关要求,根据我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类型,明确存款保险费缴纳的存款范围,统一存款保险费缴纳的会计科目。  . 同时,要求各保险机构确保金融统计监测系统中的报告数据真实、完整,以便按存款保险机构对存款保险管理机构进行分类。表中统一会计主体口径对保险机构存款进行审核。  
 (2)增加高级管理人员存款本息。 按照存款保险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分类,保险机构在其系统和报表中的个人存款中,增加了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保险机构的存款和利息子项,使他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保险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保险机构的存款和利息。 同级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存款及相应分项。 管理时可参考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准确计算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存放在该机构的本息。  
 (3) 完善金融统计监测信息系统
 升级金融统计监测信息系统,实现保费查询十天从金融监测统计系统查询相关报表; 以十天为单位提取数据,与存款保险费支付频率、个人存款利息、公司存款利息、金融存款利息和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利息相一致。 单独计算,超过50万元的利息在同一存款账户合并计算时单独计算。  
(4) 升级核心参保账户。 保险机构应升级银行核心账户系统,使账户系统智能区分产品类别和客户关系,确保同一存款人不同账户的金额和利息可单独计算或合并计算; 在无纸化的情况下,可以自动实现数据提取和验证。
 
 参考文献 :
[1] 谷祖莎.关于构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设想[J].商业研究;2003年14期.
[2] 何光辉,杨咸月;存款保险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理论基础[J].当代经济科学;2003年02期
[3] 杨红,高桂珍.构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思考[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