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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购物中心在促进现代商业发展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城市是整个人类文明的结晶。纵观人类从古至今的发展史,不难发现,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活动越来越向“城市主导”的方向发展,城市在人类文明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城”字所示,城市中央商务区的——“城”,是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工业化社会后,大众文化成为城市的主导文化,“城市”在城市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无论哪个城市,其中央商务区虽然个性不同,但却是城市最繁华的地方,是城市的精华和集中地。在当今社会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型的时期,最引人注目的应该是在美国兴起并成熟、风靡全球的“购物中心”。
 
  在现代商业形态中,连锁店、仓储式商场、大型超市等在中国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只是因为购物中心需要适应更高层次的经济发展,所以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才在中国成型。购物中心这一商业类别的出现,是因为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购物方式的革命性变化。
 
  当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丰富的时候,购物不仅仅是为了满足简单的生活需求,更是一种消遣,一种缓解压力的方式。人们不仅需要购买日常用品,更希望集购物、旅游、观光、度假于一体,在购物中享受生活的乐趣。最近在很多购物中心已经进入运营阶段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购物。
 
  新的开发建设进入了新一轮高潮。对国内盲目建设大型商场、商业街、会展中心、大型商场、中央商务区、大型物流园、大型批发市场给予了严重警告。从7月开始,由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银监会五部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将再次检查所有在建或未建的大型商业设施。
 
  购物中心作为大型商业设施的典型代表,毕竟是一种商业,受经济、社会、文化、地理等多方面的影响。这就决定了购物中心的建设不能完全凭个人或相关部门的主观意愿进行,而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有建设条件且客观上需要建设多个购物中心的地方,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购物中心;但是,不具备建设购物中心条件的地方,也不能盲目建设。
 
  在上海这个国际化大都市,购物中心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一些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购物中心。在上海,商场是需要客观开发建设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越多越好,也不意味着在上海任何地方都可以建商场。上海的商场建设和布局有一个合理的规律。同时,在已经有购物中心的地区,购物中心的数量也不能无限扩大。因为市场容量有限等因素,购物中心的数量和规模都有一个合理的规模。上海的购物中心大多集中在几个经济发达的商业中心,呈现集聚状态。从表面上看,这种集聚似乎与美国大部分购物中心分散多点的情况相反,中国的购物中心处于低水平竞争阶段,需要分布才能更好地发展。
 
  购物中心是社会中的一种商业,是多种业态的组合。其建设的成功在于与整个社会的发展相协调。从国外购物中心建设的经验来看,购物中心是一种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商业。但是,在一个具体的城市,应该如何开发建设购物中心,让购物中心的发展与整个城市的发展相辅相成,得到双方的协调发展。
 
  上海的购物中心布局多分布在几个经济发达的商业中心,这与美国的情况和上海购物中心的发展需求相悖。引用上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的著名观点“存在即合理”,上海购物中心的现状应该有其合理性。
 
  在说明上海购物中心集聚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上海购物中心的合理布局,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探索分析购物中心布局中集聚现象的合理性,进而通过比较得出集聚现象是具有显著的正综合效应还是负综合效应;第二,如果综合效应为正,如果综合效应为负,那么集聚现象就是购物中心布局的一大败笔。
 
  商业形态的发展与社会生活水平的发展密切相关,经历了一个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到强调“综合效益”的过程。人们对如何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以达到更高的经济效果,同时为人们提供舒适多彩的购物休闲场所做了大量的研究。购物中心作为一种大型综合商业,具有复杂的优势。提供了集购物、旅游、观光、度假为一体的商业环境,成为吸引市民集中进行商业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场所,可以实现商业效应和城市发展的双赢。因此,研究城市中购物中心的合理布局,有利于创造适宜的城市商业生活环境,重建复杂的城市生活场所。
 
  购物中心最早出现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欧美发达国家,在八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人们一直试图统一定义购物中心。国际购物中心协会将其定义为有计划地开发、拥有和管理的零售和其他商业设施的组合,单一财产和单一商业。
 
  美国的《零售辞典》将购物中心定义为由零售店及其相应设施组成的商业群体。它是作为一个整体来开发和管理的,通常包括一个或多个大型核心商店,周围有许多小型商店,并有巨大的停车设施。它的位置靠近公路,方便顾客购物。美国销售协会对购物中心的评价是:购物中心是为了满足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在地理上集中各行业零售额的中心场所,也是为消费者提供方便的购买商品时间和具有充分魅力的场所。美国城市土地协会的定义是:购物中心是指由一个单位有计划地开发、管理和拥有的商业设施的集合。能达到一定的商圈和规模,有足够的停车场,让相关商铺匹配协调,能进行整体服务。
 
  在国内,国内贸易部前权威人士曾这样描述购物中心:购物中心是企业有计划地开发、拥有、管理、经营和提供各种服务的载体,功能齐全,集零售、餐饮、服务于一体。在2000年5月19日发布的我国国家标准《零售业分类》中,购物中心被定义为由3360家企业有计划地开发、拥有、管理和经营的各种零售业态和服务设施的集合。
 
  上述国家对购物中心的定义虽然不同,但基本上都强调两点:一是购物中心有统一的管理运营主体;第二,购物中心是多功能的商业集合体。由此可以定义购物中心的定义:购物中心是指由管理机构组织、协调、规划,在相邻的建筑群或大型建筑内,将一系列零售店铺和服务机构组织在一起,提供购物、休闲、娱乐、餐饮等服务的一站式消费中心。
 
  到20世纪70年代末,人们开始关注产业集聚,学者们从不同角度研究产业集聚现象。产业集聚可以分为四种类型;首先是车轴类型。集聚区以一家大型企业为中心,是该区域的中轴线,其他企业围绕该企业提供服务;二是大企业的集聚。与轴类相比,其龙头企业不止一家,核心产业由几家大企业组成。
 
  第三种是企业集群,其中有大量的相关企业,类似于意大利的工业区(弹性专业化)类型。他们按照供应链围绕核心产业形成专业化分工,但又相互独立;第四种是马歇尔集聚,区域内成员众多,但规模较小,主要满足区域内的市场需求,区域内形成完整的生产和消费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