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针对当前国有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相对应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国有投资;财政评审;问题;对策分析
各地财政部门自开展国有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以来,成效显著,但目前评审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我们采取适当措施去化解,才能使这项工作仍保活力。
一、国有投资项目评审中存在的问题
1、国有投资评审管理体制不统一,职能界定不清
我国目前还未对国有投资评审机构设置、管理职能、运作模式做出统一规定,存在“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只有少数为行政管理类,还有个别地方将财政评审机构内置或从属于财政监督检查机构。总体而言,我国国有投资评审机构管理体制不统一,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扰乱了国有投资评审的职能界定;二是弱化了国有投资评审的组织管理,名不正,言不顺,理不直,气不壮;三是影响和制约了评审机构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四是把国有投资评审与国有审计、财政监督、社会中介等混为一谈,淡化和混淆了财政评审机构的“角色”定位。
2、国有投资评审业务范围还不统一、不规范
当前各地国有投资评审范围大部门局限于财政预算内建设项目,有相当一部分国有投资项目游离于国有投资评审范围之外;从评审深度上看,财政评审工作仍停留在工程概、预、结算造价的审查上,而对影响项目投资关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初步设计、设计阶段还没有发挥作用,这就严重制约了国有投资评审对财政监督管理的作用发挥。
3、财政评审工作缺乏计划性和主动性
现在,各地评审业务的开展,还主要是依建设单位送审和领导签批审核方式,评审工作难以计划安排,造成工作负荷在时间上不均衡,评审时间与评审质量的矛盾很难协调。
4、财政评审工作社会认知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部分单位和部门仍不是很清楚了解财政的投资评审意义及其作用,对需要评审的内容、评审工作程序和要求不了解,送审项目材料质量不高,对审定结论存在抵触,甚至将评审工作等同于中介机构,认为财政评审是以收费赚钱为主要目的,存在对投资评审不配合的现象。
5、国有投资评审队伍建设相对薄弱
国有投资评审工作涉及信息量大,时间跨度长,评审工作中面对的问题也错综复杂。当前财政评审机构队伍建设相对薄弱,评审人员大多是临时聘请,人手少,专业不全面,影响了国有投资评审机构的职能发挥。
6、评审的成果本身具有的法律效力不足
目前评审工作得出的结论,仅仅被应用于行政管理的相关部门作为一项参考,这与评审的职能是不相适应的。评审工作作为财政职能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所得出的评审结论是具有一定的法定性的,也就是说,经评审机构评审之后得出的审批项目的预算,核实财政拨款的现金,批准竣工的决算这些,不应该突破。评审机构与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应该形成相互制约和配合的关系,将评审工作纳入到法律的规范范围之内,这样才能有效推动促进我国财政支出管理方面改革的法制化进程。
7、财政评审中的创新发展和参与度不够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要求我们能够建立一个公共的财政基本的框架,进行财政的大力度改革。但是从我们当前的财政评审方面来看,存在着进行研究创新的力度不够,对财政评审的参与度不够。作为基本的建设预算没有收编到部门预算中,基本的建设项目的工程采购和招标投标工作,在国有的财政采购方面尚属一片空白,财政评审在这个领域也是有发展潜力的。因此,加强和国有的采购部门之间相互沟通、联系、协作,优势进行互补,这对于加强国有间的建设支出方面的管理是很有益处的。
二、对策分析
1、出台制定一部全面的规范评审工作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评审的职能,规范评审的有效实施,保证评审的法律性,真正的将评审工作作为财政工作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只要做到这些,才能有效保证评审工作的实施有效。
2、建立一整套完善科学的国有投资评审制度
评审程序的科学合理可以保证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这一编制过程准确可靠。要建立从项目的评审立项和评审检查到项目评审的结论反馈、评价、档案的管理这一整套的管理程序,保证我们的评审的每个环节都进行有效的复核,做到有效的实现事前审核、事中进行控制、事后进行检查的整个过程监管。同时,要建立有效的财政评审内控管理,有效提高评审的效率。第一,针对评审的任务建立完整计划体系;第二,进行跟踪检查控制;第三,对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查进行建立完善;第四,建立评审项目的数据库。
3、完善协调机制,合力提高评审水平
通过加强与相关项目立项部门,建设部门、审计部门、造价管理部门沟通,共同制订加强国有投资项目的监管机制,形成部门合力,避免项目重复审计矛盾,缩短评审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4、加大评审工作宣传,拓展评审领域
国有投资项目评审是财政进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让评审工作被支持理解,不仅要在制度上进行规定,同时也应该注重宣传,加深单位和部门对财政评审工作的认识。财政工作涉及到国有和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也就意味着,它不仅需要法律法规的保证,还需要社会各界、项目的主管部门和建设的单位的支持。在我们的评审工作中,应该加强评审队伍的建设,形成多方面、多学科的综合性的评审群体,这样才能有效适应评审工作的专业化和评审工作的复杂性。
5、加强对评审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财政的投资评审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专业性较强,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人员拥有高素质,可以高效率工作,完成的工作高质量。一方面应该通过内部挖掘潜力,走内涵路线,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另一方面,应拓宽人才引进机制,通过引进、交流、培训、聘请等多种形式,不断发展壮大评审队伍。
6、建立国有投资评审资源共享信息平台
共享平台包括工程政策法规库、项目库、材料价格信息库以及专家库的建设,它是做好国有投资评审工作的依据和依托,也是将财政评审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的重要前提,各地评审机构应形成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有利于化解评审工作中的难题,提高评审工作的准确性、高效性。
7、评审和财政支出预算编制相结合
1)先评审然后编制。针对国有投资的基础建设项目,应该先进行评审,然后编制。基础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工作量相当大,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而且投资较大,时间周期较长,将评审和编制进行结合,这样可以保证基础建设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更科学规范,有效提高基础建设项目的编制的准确性,从源头上对预算编制进行资金的科学管理规划。
2)先进行评审然后拨款。通过财政工作的评审,财政统一进行划拨资金,这可以让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更有效的管理,对项目进程实施有效监管,合理有效控制资金的流量和流向,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
3)先评审然后进行采购。通过财政的评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然后进行合理的采购,这可以有效控制财政部门进行项目建设的支出和采购情况,可以大大节约建设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4)先评审然后进行评价。通过评审工作,得出财政基础建设支出的具体情况,可以对国有投资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实现财政支出的透明化。通过评审工作,可以对工程项目中的支出、使用、以及利用率进行准确的判断,得出客观的评价,建立一套完善的财政基本投资建设效益评价。
5)先评审然后审批。通过评审,合理确定投资项目的成本和各项费用支出,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财政部门通过整个评审可以得出整个工程施工的效益如何,然后决定是否审批,可以避免出现工程资金浪费,投资无回报的现象发生。
6)先进行评审然后移交。结合类似工作,建立先评审再移交的制度,根据评审情况,做出批复,然后将工作程序进行移交,可以有效保证工程在每个阶段都得到有效监管。
三、结语
国有投资评审工作不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它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公共财政的职能所在。不仅为各级国有节约了大量的“真金白银”,增加了国有的可用财力,提升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而且通过开展这项工作,各级评审部门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大量完善财政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的政策建议,为严格预算分配、保障政策执行、加强增收节支、维护财经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因此重视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需求对策,将财政评审这项事业做大做强是我们共同的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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