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在大量的走访调查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较为认真地分析了在生态环保改革之后,生态环保产值出现的新增长,并针对这一增长态势下所暴漏出的诸多问题,以及林农的具体政策要求,为促进生态环保改革的快速推进和生态环保产值的快速增长,提出一些较为现实具体的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 生态环保 改革 增长 政策需求
一、前言
整个20世纪前半叶,我国的生态环保一直处于快速发展的态势,具体表现在一些国家重点生态环保区木材出产量很高,因为极少顾及到生态环保的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效益,加之外部因素对生态环保的快速发展拉动力较为突出。自从本世纪初,生态环保发展的脚步开始放慢,主要是因为国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始重视生态环保的生态环境效益,加之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的过度采伐,生态环保的种植面积急剧缩减。另外由于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逐步加快,一些外出务工人员的经济效益明显高于林地经营收入,这样就使得一些林农对经营林地的积极性降低。最后,市场上木材价格的不确定性,使得一些林农仅存的经营梦想也彻底破灭。
2006开始,伴随着新一轮生态环保产值的增长,生态环保产权制度改革也开始拉开序幕,这次生态环保产权制度改革仍旧是以过去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这种从集体经营向个体经营转变之后所出现的经济产值的增长,对未来生态环保改革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当然对于个体经营所出现的经济收入降低、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以及有损生产等问题还需要做理性的研究和处理。
本文主要阐述一下以个体经营为基础的生态环保制度改革对生态环保快速增长的作用和对其他改革的积极影响。
二、生态环保改革
(一)产权改革
以集体经营为基础的生态环保经营方式的优越性我们不能忽视,的确给农户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只是在效益分配环节出现了一些让农户不满意的问题。以个体经营为基础的生态环保经营方式,是根据林户具体需求为基础的,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政府供给。目前,这种经营方式在实际改革过程中,政府在保证林户对林地使用权的前提下,又赋予村级对林地的一定监督权,这样,就保证了林户对林地经营的灵活性,然而现有的林户技术条件还很难实现林户独自的个体经营,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分林到村还是目前生态环保改革相当一段时间的最优选择。
(二)市场改革
生态环保的市场改革主要表现在林木的销售环节上,林农只有在市场上获取的信息越多,越了解市场,市场调控能力才会越强,木材销售程度就越高,林农获得的经济效益才会越大,生态环保的市场改革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由最初的多家进山收购变为一家垄断,这样就使得林农在木材销售环节处于劣势,制约了林农经济效益的增长,从而制约林农的经营行为,减少对生产要素的投入。
三、结论
(一)农户对资源的依赖性
通过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林户由于拥有大量生态环保资源,使得林户收入明显增加,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但值得我们反思的是,尽管生态环保经营收入是家庭收入客观的一部分,但外出务工收入才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农户对经营权的需求
生态环保改革之后,林户对林地的经营权还是受到诸多限制,经营产品和经营方式还是缺少自主选择的空间,要想促进生态环保发展,提高生态环保产值,就应该保障经营者在依据生态环保规律和市场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赋予个体经营者以较宽阔的自主选择经营空间,在采伐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从而使林户最大限度地得到益处。
(三)农户对市场的需求
从市场调查来看,目前生态环保市场开放程度并不高,相对封闭的生态环保市场环境,林户经营者积极性普遍低迷,虽然生态环保部门垄断收购的模式已经被彻底打破,但目前仅存的指定有资质的收购公司,在收购区域和价格上还是形成一定的“默契”,加之林农消息闭塞,获取信息的渠道不畅通,使得在市场销售环节应得的利益很难保障。
四、政策建议
生态环保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应以当地生态环保资源为依据,以增强林地资源承载力,提高林地利用效率为核心目标。
对于林地资源较为丰富,且农民对资源依赖程度高的地区,尽量实行“还权于民”的生态环保政策,提高农民对资源的可支配程度,通过技术培训与政府补贴等方式,引导农民加大林地投入力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对于人均林地资源占有量较少,生态环保生产对农民影响较小的地区,要鼓励其发展多种经营方式,促进社会资金的引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注重生态效益。
任何政策的提出都应以支持农民改善生活为原则,如果农户可以长期不依赖生态环保资源维持现有生活水平,那就应跳出农村研究农民生计问题,密切关注农民赖以生存的产业类型,对劳动力集中就业的主要行业实行政策倾斜,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并通过立法及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外出务工农民合法权利和基本生活水平,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加快城市化进程,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如果农户打工收入的不稳定性极强,就要加强生态环保资源的保障功能,在保证农户获得资源收入的基础上,实现生态环保可持续经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