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现代商业》杂志社-官方网站在线投稿平台
 财经观察
略论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性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要: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的适应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分析了流动人口城市适应的涵义,并尝试探索加快流动人口城市适应的措施。

关键词:流动人口;城市适应;对策

 

一、流动人口城市适应的涵义

毋庸置疑,流动人口是我国城市经济建设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流动人口进城后如何面对这个“新奇”而又“陌生”的世界,城市适应首当其冲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回顾以往的相关研究,关于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问题主要基于以下视角展开:①是基于现代性视角,强调农民从传统向现代、从乡土向城市、从封闭向开放转变的过程和变化以及由此所获得的现代性特征(江立华,2004);②是基于社会化视角的研究(朱力,2002),还有的则探讨流动人口不彻底的社会化现象,即“双重边缘人”(唐斌,2002);③是基于流动人口——城市主体互动关系的视角,这个视角实际上包含社会冲突论和社会排斥的视角(潘泽泉,2OO4),还有学者在社会距离的视角下来研究这一问题(郭星华、储卉娟,2004);④是基于社会网络或社会资本的视角(李汉林,2003);⑤则停留在描述和分析流动人口适应城市的内容、障碍和对策的层面上。

本文所探讨的流动人口城市适应是指流动人口进城后,不断地在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交往、社会心理上做出种种调适,从而顺应自身所处的生存环境的过程。因为流动人口进城不仅仅是农村人口在空间上移居城市,也是现代化意义上的“文化移民”,更是指个人从农村人向城市人的转变过程,它涉及到农民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社会心理等方面的转变过程。这种城市适应过程可分为三个层面,即经济层面、社会层面和心理层面。这是流动人口适应的三个不同的方面,又是依次递进的层次:流动人口从农村来到城市,首先必须找到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获得一份相对稳定的收入和住所,才能在城市中生存下去,经济层面的适应是立足城市的基础;在完成了初步的生存适应之后,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是流动人口城市化生活的进一步要求,即社会层面,它反映了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的广度;心理层面上的适应是属于精神上的,它反映出流动人口对城市生活方式等的认同程度。新的观念、心态和意愿这些内在精神性因素的深刻变化,是流动人口经过一段较长时期的生存环境适应的必然结果,反映了流动人口参与城市生活的深度。只有在心理上也适应了,才说明城市化对流动人口人格的影响、塑造、提升,由农村人转变为城市人这一社会化过程的完成。心理适应实质是被城市文化同化,完全地融入城市社会。这三个方面又是互相影响、不可分割的。

二、加快流动人口城市适应的对策建议

目前,流动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只是完成了社会角色(由农民向工人转变)、资源获取方式(由依赖土地向不依赖土地转变)和空间位置(由农村向城市转变)的改变,尚未实现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转变,尚未真正融入城市社会。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流动人口作为整体必然要在城市生存下去,并向市民转变。如何加快实现其转变,使他们尽快在城市扎根,是摆在政府和学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而现实情况是,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生存目前还停留在经济适应层面,要完成社会层面和心理层面的适应还任重而道远。所以,要加强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能力,是政府和社会传媒应当关注的。

第一,解决他们在城市生存的物质基础问题。流动人口要在城市定居,必须找到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和住所。经济层面的适应是立足城市的基础,在城市的适应性过程中,经济条件往往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城市流动人口生活状况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我国进城就业的流动人口月平均收入只有966元,一半以上的流动人口月收入在800元以下。显然,这样的经济收入水平是不足以支撑其在城市安身立命和养家糊口的,劳动所得扣除“必须消费”只够补贴农村家用。这就决定了流动人口整体的生活方式还是封闭的、单一的,价值实现主要体现在生存方式领域,处于生存适应阶段。所以,流动人口获得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打造促进流动人口与城市市民进行互动和交往的环境。将流动人口纳入到城市社区中去,提供其与城市市民交流的机会,消除流动人口与城市市民的误解与隔膜。应该说,大多数的城市市民都是善良的,他们对流动人口的歧视和排斥是在不了解情况下想当然产生的。如果他们能够了解流动人口在城市中所作的贡献,了解流动人口的大多数是勤劳善良的,那么他们对流动人口想当然的误解与歧视就会少得多。而且不断的交流、沟通也有助于消除流动人口的自卑感,加深对城市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的了解,较好完成重新社会化的过程。所以,要打破以往城市社区只属于市民的固有思维,把流动人口也视为城市社区的一部分,积极吸纳他们参加城市的社区活动或为他们举办专门的社区活动,使他们在与城市市民的交往中,消除封闭的心理状态和对城市的隔膜。

第三,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和管理。大力鼓励流动人口在业余时间参加自学考试或到各类成人学校进修学习;在城市中流动人口聚居的地区成立流动人口职业学校”、“流动人口进修学校”、“流动人口之家”等,定期对他们进行教育、培训。流动人口所在社区应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应的关怀与政策引导,给予他们以法治、技术以及文明等方面的教育,为他们及其后代提供社会纵向流动的机会。在管理上,政府要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城乡统筹的管理与服务模式,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与卫生免疫,关心他们的社会福利和文化生活,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使他们感到自己是城市生活的创造者,也是城市生活的享受者,从而对城市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并转化为有素质的市民。

第四,加强和发挥民间志愿性组织的作用,增强人们的社会参与意识。中国是缺乏中间组织的“哑铃型”社会:一端是强大的政府,另一端是数量庞大的个人和家庭,而中间组织极端匮乏(刘传江,2004)。另外,许多有关社会关系方面的研究认为,与西方的社团社会不同,中国是以血缘为纽带建构的人际关系圈,信任因亲疏远近而不同,家庭以外缺乏信任,这样就使得无亲缘关系的人很难建立社团或组织。民间志愿性组织具有突破狭隘家庭意识,培养社会参与意识的功能,能促进人们走出家庭进而融人城市社会。因此,建立志愿性中间组织如“流动人口工会”、“流动人口协会”、“流动人口互助会”等,沟通个人、家庭、企业、政府的关系,把整个社会连成一体非常必要。这些志愿性中间组织应该具有以下属性:①自治性,即完全由流动人口自己组建、自己管理,坚决避免成为政府职能的延伸;②维权性,即明确流动人口组织的宗旨就是以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维护流动人口的各项合法权益;③服务性,即通过协调流动人口与所在社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为流动人口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方便。

第五,建立健全公平、共享的社会保障机制,消除人为差别,增强流动人口对城市社会的认同感。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公平、正义被看作是制度的最高道德尺度。社会保障建立的初衷和目的就是维护社会公平,社会保障的发展过程也就是公平不断得到加强的过程。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可以认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当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一个过程,考虑到转型期的国情,特别是农民进城务工的实际,可以考虑渐进式推进之路,即通过构建一套介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社会保障标准,建立流动人口市民化保障体系,逐步逐级地把更多的流动人口纳入社会保障的网内,并进而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六,利用传媒,消除城市市民对流动人口的误解与歧视。现代社会中,传媒在塑造大众文化与大众心理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城市传媒呈现出一边倒的倾向,仅仅把流动人口看作是劳动力的重要来源,而没有看到他们是有着多方面需求的社会群体,对流动人口的负面报道多,他们对城市所作的贡献宣传得少,并经常强化城市市民的优越与流动人口的所谓低素质,没有给流动人口群体一个公正的评价与定位。这无疑助长了某些城市市民对流动人口的歧视与偏见,也造就了一个缺乏公正观念的社会文化环境。而要消除这种歧视与偏见,首先,就要纠正传媒的立场,培育传媒的公正观念,促使其承担起消除城市市民与流动人口心理隔膜的任务。传媒首先要站在公正的角度对流动人口加以评说,对城市市民和流动人口要使用公正的评价标准,不能把流动人口视为“二等公民”。其次,传媒要纠正流行的谬误。在社会上经常会流行看似有道理,实质上却是荒谬的观点。例如很多人认为城市的失业率高是流动人口抢了城市人的岗位造成的。但实际上流动人口进城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是城市人不愿意从事的工作,与城市市民的就业冲突很少,他们进入城市打工非但没有造成城市的就业困难,反而给服务业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所以,传媒在这方面应该多报道流动人口的正面作用,不要做出想当然的判断。再次,传媒在舆论宣传中,要特别强调,“一等公民”的意识是一种类似于种族歧视的心理,要引导市民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流动人口。要让市民明白目前城市市民与流动人口的差异并不是合理的,是制度原因造成的,流动人口的作用是城市市民不可替代的,在人格与人权上,城市市民与流动人口是平等的。再次,传媒要尊重流动人口的文化与心理需求。城市中,城市的文化与传媒关注的只是市民,流动人口是被遗忘的一群。在不被关怀的文化氛围中,政府和传媒有责任消除流动人口的孤独感。所以,应该鼓励传媒关注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中的困难和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减弱流动人口的孤独感与被遗弃感。最后,政府或企业要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流动人口,给予他们以物质或精神奖励,引导传媒加以正面宣传报道。如重庆设立流动人口”就是一个很好的做法。这样既增强了流动人口的责任感,又鼓舞了他们的工作热情。

总之,对于城市中流动人口的大多数,他们经过多年的城市生活所获得的实践性可以应付城市的一般生活和工作,但他们并没有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所以我们要看到,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性不仅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而且还需要一个历史的过程,新的价值观念、心态、意愿和思维模式等这些内在精神性因素的深刻变化需要流动人口经过一段较长时期的生存环境适应。只有完成了社会和心理上的调适,才算完成了由农村人转化为城市人这一社会化过程。

 

参考文献:

[1]朱 力.论流动人口阶层的城市适应.江海学刊[J],2002年第6期.

[2]符 平.青年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实践社会学研究的发现.社会[J],2006年第2期.

[3]赵立新.城市流动人口市民化问题研究.人口学刊[J],2006年第4期.

[4]江立华.城市性与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社会科学研究[J],200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