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宝钢
黑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协会 黑龙江黑河 164300
摘要:在后金融危机时代,随着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蓬勃兴起,对于企业合并方法的认识和选择也就变得尤为重要。文章在比较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差异的基础上,分析二者所产生的不同经济后果,并尝试对相关的政策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关键词:经济后果;企业合并;购买法;权益结合法
一、经济后果概述
斯蒂芬·泽夫(1978)将经济后果定义为“会计报告对企业、政府和债权人的决策制定行为的影响”。该定义的实质是说会计报告不仅仅反映利益相关人的决策结果。更会影响他们下一步的决策。
二、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经济后果分析
购买法是指通过转让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由一个企业(购买企业)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购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活动控制权的企业合并。因此,在购买形式下的企业合并,所购资产的风险和收益,由购买企业的股东承担和享受。因而,用公允价值对被购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计价是合理的。
权益结合法是指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他们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活动,以便继续对合并后实体分享利益和商誉。合并后实体的哪一方都不能认定为购买企业。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权益结合法的实质在于不发生企业购买交易,并且继续分担和分享企业合并之前就存在的风险和利益。采用权益结合法使联营后的会计处理,好似单个企业仍像过去一样继续经营,尽管企业现在已被共同拥有和管理。因此,在汇总财务报表时所作的变动极小。
企业是利益相关者构成的利益集合体,不同的会计方法选择产生的不同会计信息,导致不同的利益关系人对可能产生的各种经济后果进行权衡,最后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决策方案。因此,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选择具有明显会计后果,进而产生一定的经济后果。
(一)会计后果分析
资产价值上看,购买法下要用公允价值对被购买企业的净资产进行重新计量。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普遍存在),被购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这就使得反映在合并财务报表里的净资产总额,要比在同等条件下采用权益结合法以账面价值计价的净资产总额大。以连续编制下,由于购买法下被购买企业资产的折旧、摊销的差额会影响成本、费用。这一影响数逐年累计,形成的股东权益与权益结合法下的差额也越来越大。
从利润上看,企业正常经营条件下。权益结合法下的会计处理由于并入了被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净收益和留存收益。使得合并报表能反映出更多的利润。而购买法下,由于并入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公允价值往往大于其账面价值以及合并商誉的存在。需要结转更多的营业成本、计提更多的折旧或者摊销,从而减少企业利润。只要之前并入资产还存在或使用。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在合并年度的成本费用及利润的差异就依旧存在,表现为权益结合法能够报告更多的利润。若是主合并企业出售这些资产。在该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情况下,使用权益结合法要比购买法获取更多的即时利润。
从对纳税的影响看,采用购买法进行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有节税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①减少合并企业留存收益,增大未来税前利润补亏的可能性,从而增大了潜在的节税作用。②增加合并企业资产价值,相应计提的折旧也增加,这就带来减轻税负的作用,即加大资产的未来“税收挡板”作用。③确认被并企业商誉,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加以摊销。商誉的摊销,加大了合并企业未来经营成本,减少了合并企业的未来利润,从而可为企业实现节税的目的。相反的,权益结合法则不具有上述节税作用。
(二)经济后果分析
1、资源配置分析
优化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运行的目的。在强有效的市场里,“看不见的手”完全发挥作用,合理配置资源。但是现实中完全有效的市场并不存在。会计合并方法的选择不同,反映出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截然不同。合并方法的选择就为操纵资源流向提供了便利。权益结合法下,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就容易受到企业利用合并方法操纵利润的迷惑,使得资本向报告“漂亮”、盈余多的企业流动,导致资源的不合理配置。这种操纵利润的行为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2、管理层薪酬分析
企业管理层和股东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股东授予管理层一定的管理决策权利,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在企业经营业绩不好的时候,管理层更倾向于采用权益结合法来快速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以保证自己的收入;在企业经营效益较好的年份,他们则采用购买法进行合并会计处理,既发挥其“税收挡板”的作用,又平滑自己的业绩。对于政府来说,政府作为股东有可能从这样的会计方法的选择中获利,增加自身财富。同时由于会计利润与所得税之间的关系,政府可能获得税收上的利益,但这种利益会被政府给予上市公司的税收优惠所冲淡。
3、股东财富分析
股东是企业业绩好坏的直接承受人。不完全市场条件下,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使管理层可能为了报告更好的经营业绩而使用权益结合法,与被并企业的管理层合作,支付比购买法更高的购买溢价,而减少股东财富。另外。公司若要上市公开募股筹资。需满足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应要求,如对净资产收益率的限制等等,这就给股东为达到财富最大化。授意或默许管理层使用权益结合法操纵利润提供了动机。
4、债权人利益分析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具有债务契约关系。企业要想通过债务融资。必须符合一定的偿债能力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购买法下合并后企业的资产规模相对权益结合法下更为可观。更容易得到债权人的认可,借到资本。但实际上,在购买法下,债务企业的偿债能力也有一定不确定性。如确认的商誉有可能在以后期间发生减值,降低企业履行债务契约的能力。当然。在权益结合法下,债权人可以在与债务方管理层订立借款协议中,以契约形式注明诸如对借款企业股利支付、举借新债进行限制的条款,来提高对自己按时收回资金的保证。
四、完善合并会计方法选择的相关建议
基于企业的不同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产生的经济后果,企业将倾向于选择对自身更为有利的会计方法,并产生盈余管理的动机,利用合并会计方法的差异进行利润操纵。为了防止企业的这种行为,有必要对合并方法使用相关政策予以完善。如:如果企业采用权益结合法核算,就不能使用购买法,反之亦然。如果发生变更应该进行追溯调整。此外要提高公允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强化从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同时要不断完善和细化会计准则,并保持与国际的长期持续趋同。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 第20号——企业合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3号——企业合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作者信息:于宝钢 1961.7 高级会计师 黑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