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事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新制度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本文针对事业单位新旧制度衔接实务进行了研究, 希望为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提供参考。
事业单位与其他政府单位一样,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过渡,事业单位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做好衔接实务:
一、及时更新会计信息化系统。为满足“4双”的新制度核算和编报要求,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要提前做好更新会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工作,具体实施时可联合软件开发商的技术人员、学校的计算机专业人员,共同实现对新购置财务软件的安装与调试或对现有财务软件的升级与改造,及时更新会计信息化系统,实现新旧制度数据的正确转换,确保新旧帐套的有序衔接,顺利完成2019年财务软件的初始化工作。
二、科学设置会计科目。
(1) 政府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
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科目设置过程中的相关明细科目设置一方面要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设置,以衔接预算管理。另一方面,还要考虑财政资金拨款渠道的不同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要求设置,再以衔接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
(2) 事业单位自身资金管理的需要。
在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中, 需根据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设置事业收支、科研收支、经营收支、其他收支等明细科目,以满足事业单位自身资金管理的需要。比如“事业支出”项下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然后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下再分设“财政拨款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等。而与相关支出对应的收入、资金结存和净资产等也应设置与其来源相匹配的明细科目。为简便新制度明细科目的设置,方便新帐与原帐的衔接、核对, 也方便会计人员熟练实操新制度,建议事业单位二级及之后的部分明细科目继续使用原帐明细科目。
(3) 编制科目使用说明。新制度对各一级分类科目的核算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事业单位设置好相关一级分类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后须编制各明细科目的使用说明,一方面区别与旧科目便于实际操作,另一方面保证不同会计人员对同类经济业务处理的一致性。使用说明的编制要符合新制度及当前政策法规、财经纪律的要求,尤其对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重点费用项目,如“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涉及的明细分类科目, 要作详尽的使用说明, 包括业务内容的确认、计量以及审批、记录等。此外,凡科目涉及特殊业务事项的要作出使用限定说明。
三、准确进行新旧帐务的衔接实务
1、在2018年度年结基础上,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包括总帐科目及明细帐科目。其中,部分明细帐科目余额要对照新制度要求填列。表式如下:
某事业单位2018年12月31日原帐科目余额表
编号 |
总帐科目 |
编号 |
明细帐科目 |
借方余额 |
贷方余额 |
备 注 |
1001 |
库存现金 |
1001 |
库存现金 |
|
|
|
1002 |
银行存款
|
1002 |
银行存款 |
|
|
|
1002 |
其他货帀资金 |
|
|
|
||
1218 |
其他应收款 |
121801 |
在途物资 |
|
|
|
121802 |
其他 |
|
|
|
||
1511 |
在建工程 |
151101 |
在建工程 |
|
|
|
161101 |
工程物资 |
|
|
|
||
121301 |
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 |
|
|
|
||
2101 |
应交税费 |
210101 |
应交增值税 |
|
|
|
|
|
210101 |
其他应交税费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2、在新购置或重新升级改造的符合新制度会计核算需求的财务软件系统上,依据前述按新制度要求设置的会计科目设立2019年1月1日新帐。
3、按照新制度要求登记2019年1月1日新帐的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和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步骤如下:
(1)编制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科目余额转帐、登记新帐科目对照表,包括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和预算结余类。以总帐科目为例,表式如下:
某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帐、登记新帐科目对照表
序号 |
新制度科目 |
原制度科目 |
||||||
编号 |
科目名称 |
借方余额 |
贷方余额 |
编号 |
科目名称 |
借方余额 |
贷方余额 |
|
一、资产类 |
||||||||
1 |
1001 |
库存现金 |
|
|
1001 |
库存现金 |
|
|
2 |
1002 |
银行存款 |
|
|
1002 |
银行存款 |
|
|
3 |
1021 |
其他货币资金 |
|
|
||||
4 |
1214 |
预付帐款 |
|
|
1213 |
预付帐款 |
|
|
1511 |
在建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负债类 |
||||||||
31 |
2001 |
短期借款 |
|
|
2001 |
短期借款 |
|
|
32 |
2101 |
应交增值税 |
|
|
2101 |
应交税费 |
|
|
33 |
2102 |
其它应交税费 |
|
|
||||
34 |
2103 |
应缴财政款 |
|
|
2102 |
应缴国库款 |
|
|
2103 |
应缴财政专户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净资产 |
||||||||
43 |
3001 |
累计盈余 |
|
|
3001 |
事业基金 |
|
|
3101 |
非流动资产基金 |
|
|
|||||
3301 |
财政补助结转 |
|
|
|||||
3302 |
财政补助结余 |
|
|
|||||
3401 |
非财政补助补助结转 |
|
|
|||||
3403 |
经营结余 |
|
|
|||||
44 |
3002 |
专用基金 |
|
|
3201 |
专用基金 |
|
|
四、预算结余类 |
||||||||
45 |
8101 |
财政拨款结转 |
|
|
3001 |
财政拨款结转 |
|
|
46 |
8202 |
非财政拨款结余 |
|
|
3001 |
事业基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51 |
8001 |
资金结存 |
|
|
3001 |
财政补助结转 |
|
|
|
|
|
|
|
3002 |
财政补助结余 |
|
|
|
|
|
|
|
3101 |
非财政补助结转 |
|
|
|
|
|
|
|
3001 |
事业基金 |
|
|
|
|
|
|
|
3201 |
专用基金 |
|
|
|
|
|
|
|
3401 |
结营结余 |
|
|
注意,在编制上述新旧制度科目余额转帐、登记新帐对照表时,为方便复核,可以在上表中列明新旧科目的核算内容及转换方法。例举表式如下:
某事业单位资产类新旧制度科目余额转换方法
新制度会计科目 |
原制度会计科目 |
核算内容 |
原帐科目余额与新帐科目期初余额转换方法 |
库存现金 |
库存现金 |
与原帐“库存现金”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
新帐科目期初余额=原帐“库存现金”的科目余额 |
库存现金-受托代理资产 |
新帐科目期初余额=原帐“库存现金”的科目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受托代理资产金额 |
||
银行存款 |
银行存款 |
与原帐“银行存款”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但不包括符合其他货币资金定义的货币资金 |
新帐科目期初余额=原帐“银行存款”的科目余额-属于新规定的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 |
其他货币资金 |
单位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
新帐科目期初余额=原帐“银行存款”的科目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规定的其他货制资金金额 |
|
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
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
核算内容与原帐“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科目其本相同 |
新帐科目期初余额=原帐“库存现金”的科目余额 |
工程物资 |
在建工程 |
核算单位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设备等 |
新帐科目期初余额=原帐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基建并帐后的金额)中属于工程物资的金额 |
在建工程 |
核算单位在建的建设项目工程的实际成本,但不包括符合“工程物资”定义的资产,也不包括属于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的金额 |
新帐科目期初余额=原帐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原帐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基建并帐后的金额)中属于工程物资的金额-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的金额 |
|
预付帐款 |
预付帐款 |
核算内容与原帐“预付帐款”科目其本相同 |
新帐科目期初余额=原帐“预付帐款”的科目余额+原帐“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中属于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的金额 |
在建工程 |
②根据已编制的“新旧会计制度转帐、登记新帐科目对照表”,将原帐各科目余额转入对应的新帐各财务会计科目和预算会计科目,作为2019年1月1日新帐的期初余额。若事业单位存在新制度未能列举的原帐科目余额的,应比照新制度的相关规定确认转入新帐的相关科目。另外,如果新帐的科目设置明细科目的,应首先对原帐对应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确认,再以确认后的金额分别转入新帐中相应科目的相应明细科目。
③将未入帐事项登记入新帐科目。事业单位在进行新旧制度衔接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帐事项按新制度的规定记入新帐,包括应收帐款、受托代理资产、盘盈资产、应付质理保证等。事业单位在补记未入帐事项时,要编制记帐凭证,并将确认补充登记事项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④对新帐的相关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调整,如计提坏帐准备,补提折旧、补提摊销等。事业单位在对新帐的相关会计科目期初余额进行调整时,同样要编制记帐凭证,并将确认调整事项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4、按照调整及登记后新帐的各财务科目和预算科目的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帐各科目的期初余额。
四、会计信息系统初始化。根据已编制的2019年1月1日科目余额表,将各科目的期初余额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输入新的软件系统,反复复核无误后, 利用软件系统的初始化审核功能再次反复复核,实现试算平衡,完成会计信息系统的初始化工作。注意在试算平衡工作中需把握好会计核算过程中固有的各勾稽关系。
五、编制2019年初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按照新制度要求,根据新帐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仅要求填列“年初余额”)及2019年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预算收入支出表及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按规定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