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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会研究
营改增在会计处理上变化研究
发布时间:2024-10-29 点击: 80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摘要2016年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会议开幕式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宣布今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房地产及建筑业、金融服务及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包括医疗业、酒店业、餐饮业和娱乐业等) 重要行业同时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至此,营改增全面铺开,增值税完全取代营业税,意味着营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本文就从营改增的历史意义、进程、内容、税率、对我国税制的影响和营改增后会计处理的变化等几方面,谈谈我的认识。

关键词营改增意义内容影响会计处理的变化

 

一、 营改增的含义

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以来,营业税和增值税一直都是在我国并行的两大税种。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经营行为。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服务业等大部分第三产业。营业税与增值税是分主并行的两个税种。营改增是继1994年税制改革后的又一重大举止,就是要将征收营业税的项目逐步改为征收增值税,最终将营业税消灭。

 

二、“营改增”的重要意义

(一)是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需要

      当前的世界经济多变,形势严峻,同时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实体经济呈现出疲软状态,通货膨胀压力依然存在,形势不容乐观。在经济下行和物价上涨的双重压力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是必然的出路,而积极的财政政策之一就是结构性减税政策。其核心就是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收负担,增强创业自身竞争力,激发企业的活力,而营改增就是结构性减税的重点。

(二)两税并行造成了重复征税

营业税和增值税曾是我国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涵盖了除建筑业外的第二产业。营业税的征收则以第三产业为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营业税的不合理性很是突出。它最大缺陷就是商品或者服务每经一道流通环节需缴纳一次税,道道征收,层层叠加,全额征税。而增值税实行部分为避免重复征税,逐渐向混业经营方式发展,不利于专业分工和杂约化生产,造成生产改革降低,不利于社会分工和市场公平。

(三)、不利于服务业发展。

增值税实行“出口零税率”,但是营改增前我国服务业适用于营业税,大部分服务业含税出口国际竞争力不足,不利于我国第三产业发展。

     增值税就增值部分征税,购进货物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为了扩大抵扣的税基,就有必要将征收营业税的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基于以上因素,营改增有利于完善税收体制,消除重复征税,加强三次产融合。

 

三、 营改增的内容

(一) 营改增的具体进程

从经济发展大城市试点,再辐射到全国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

2012年1月1日在上海正式启动“营改增”,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上海市分四批扩大至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广东省(含深圳),天津市,浙江省(含凌波)湖北省等8省(直辖市)。

第二步:部分行业、全国地区

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至此,试点已覆盖“3+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三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七个现代服务业。

第三步:全国行业,全国地区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物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至此,营改增全面实施开始营业税退出我国历史的舞台。

(二)营改增后税率的变动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增值税的计征方式主要有两类: 一是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税率17%、13%、11%6%和零税率档税率;二是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某些特定项目,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征一般纳税人,原来的17%和13%的具体项目基本不变.原来征收营业税的项目改为增值税后,税率的变化如下: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包括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4.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国际运输和境外研发、设计服务)

(三)、营改增后取得的成效

      营改增后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完善了税制,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从制度上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负。二是促进了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了制造业创新发展,鼓励了设备更新和科技创新,推动了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课程融合,促进了企业轻型升级,提升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

 

四、 营改增后对原征收营业税的项目在会计处理上变化

        (一)取得资产或接受营改增后的服务,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对运杂费处理的变化

营改增前,企业购入货物或销售货物所发生的运输费,只能取得运输发票,会计上是按运价的7%来抵扣进项税.但营改增以后,要取得运输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税率为11%.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的税率为6%。 所以抵扣的项目和比例都提高了。

例如:购进木材一批,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率为17%。同时购入时支付运输费为1000元,装卸费为200元,材料已入库,款项我用银行存款支付。

营改增前合计处理:

   借:原材料    211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70

        贷:银行存款   24600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是3470元。

 营改增后合计处理:

借:原材料212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522

    待:银行存款  24722

  可以搭扣的增值税是3522元,比原来多抵扣了52元。

 

(三)购入为建造不动产的工程物资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营改增前,为购建不动产而购入工程物资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需要计入不动产的成本,建造不动产领用的企业的原材料所含的进项税额也需转出,计入不动产的成本,增加了不动产的成本,降低了企业更新,改造不动产的积极性。营改增后,这些工程物资所含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大大提高了企业更新,改造不动产的积极性。

 

(四)企业销售不动产的会计处理变化。

             营改增前销售不动产要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营业税是一种价外税,交纳营业税会减少企业的利润。营改增后,税率为11%,税率虽然高了,但增值税却是一种价外税,对企业的利润没有影响,因此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

             例如:企业出售一栋旧的厂房,原价是500000元,已计提折旧200000元,售价是350000元。

          营改增前的会计处理

         1、借:固定资产清理  300000

                累计折旧      200000

               贷:固定资产     500000

         2、借:银行存款  3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50000

         3、借:固定资产清理  17500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17500

         4、借:固定资产清理  32500

                贷:营业外收入  32500

        营改增前,企业从该项销售中只获得32500元的收益。

 

         营改增后的会计处理

         1、  借:固定资产清理  300000

                  累计折旧      200000

                贷:固定资产         500000

         2、  借:银行存款     3885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8500

         3、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0

                  贷:营业外收入   50000

         营改增后,企业销售该项不动产的净收益为50000元,增加了17500元,恰好就是营改增后少交的营业税金额。

         

(五)转让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变化。

营改增前,转让无形资产要交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除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税率为11%外,其余的为6%。税率虽然上升了,但税负却降低了,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包含在售价里面。

例如:企业转让一项专利权,原值是50000元,已计提摊销额为25000元,转让价格30000元,无计提减值准备。

 

营改增前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0000

    累计摊销  25000

    贷:无形资产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500

        营业外收入  3500
          营改增后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1800

     累计摊销  25000

     贷:无形资产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000*6%=1800

         营业外收入  5000

    在同一项业务里,企业的净收益是5000元,比原来的3500元提高了1500元。从中不难看出,原来的营业税由企业负担,营改增后就由消费者承担了。

营改增,是我国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从制度上缓解了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的问题,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不仅减轻了企业税负,还激发了企业活力,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是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