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焱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北京市西城区 100045
摘要: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经过几年的发展,理财产品日益丰富,市场规模和客户基础也快速发展,理财业务成为商业银行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但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理财产品潜在的巨大风险不容忽视。因此,正确认识和分析我国理财产品现状及主要风险点,提出风险化解建议,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现状
截止2014年3季度末,185家商业银行共发行理财产品1.78万款,募集资金规模约达11.14万亿元人民币,产品数量环比增长4.6%,资金规模上升10.6%,相比2013年同期,数量和规模分别增长59.4%和47.4%,参见图1。
数据来源: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财富管理研究中心
图1 2012-2014年季度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和资金规模
从第三季度银行理财产品数量和规模的发行机构分布来看,上市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售动力强劲。发售数量较第二季度分别增长 16.9% 和6.7%,募集资金规模较第二季度分别增长 26.4% 和 16.9%。相较之下,国有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发售数量有所萎缩,较第二季度分别下降 16.7% 和7.6%。9月份到期理财产品中平安银行私人银行产品到期收益稳居榜首。
二、我国理财产品业务种类及风险分析
自2004年以来,商业银行不断推出了不同特点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并且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在发展的不同时期在市场上占据了不同的地位。具体说来,我国的银行理财产品有两种分类方式:
第一种,按标价货币分类,银行理财产品分为外币理财、人民币理财和双币种理财三类。所谓外币理财,就是指只能用除人民币以外的外国货币来购买的理财产品。外币理财按币种的不同,又可分为美元理财产品、欧元理财产品、澳元理财产品等。人民币理财,是指只能用人民币购买的理财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虽然起步晚于外币理财,但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这一方面反映了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积极预期,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资银行已经逐步认识到理财销售这块“大蛋糕”的吸引力,积极投入到理财产品的开发和销售中去。目前,我国的人民币理财根据现有市场上的理财产品投资方向的不同,主要总结为如下几个类型,参见表1。
表1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业务主要分类
产品分类 |
主要投资对象 |
收益 |
风险 |
|
固定收益类理财 产品 |
债券型 |
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高信用等级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 |
低收益 |
低风险 |
信托贷款型 |
指定的信托公司发起设立的信托贷款计划 |
低收益 |
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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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型 |
商业银行已贴现(或转贴现)的商业汇票 |
低收益 |
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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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投资型 |
包括债券、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存拆放交易、新股申购等多种投资品种组合的资产池 |
高收益 |
高风险 |
|
现金管理类理财 产品 |
现金管理 |
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高、流动性与变现能力强的金融工具 |
高收益 |
高风险 |
国内资本市场类理财产品 |
证券投资 |
股票、基金、交易所债券 |
高收益 |
高风险 |
收益权投资 |
以股权(收益权)为质押物的信托贷款型产品 |
高收益 |
高风险 |
|
代客境外理财产品 |
QDII[1] |
境外金融产品,但不得投资于境外商品类衍生产品、对冲基金及信用评级BBB级以下证券 |
高收益 |
高风险 |
结构性 产品 |
保本型 |
固定收益型产品、少量衍生性金融产品 |
低收益 |
低风险 |
非保本型 |
固定收益型产品、衍生性金融产品 |
高收益 |
高风险 |
|
其他理 财产品 |
另类投资 |
风险投资、对冲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大宗商品、艺术品、红酒等 |
高收益 |
高风险 |
资料来源:根据 Wind资讯整理而得。
双币种理财,是指以人民币和外币共同作为购买货币,并分别按照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的方式运作,到期分别以人民币和外币支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者,以人民币作为投资本金,将此本金产生的利息兑成外币并以外币理财模式运作,以外币返还本外币理财的整体收益的方式,也被称为双币种理财产品。
第二种,按收益类型分类,理财产品又分为保证收益类和非保证收益类两种类型。其中,非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按照是否保证本金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和非保本浮动收益两种类型。
社会对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的反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规模大,信贷市场与资本市场存在传染,导致风险叠加。引发流动性风险。当银行信贷市场与股票市场均处于“繁荣”景象下的却正是风险的逐步形成。由于股票价格上涨使得股票预期投资收益率上升,在资产替代效应作用下,会使银行信贷资金通过各种渠道人市,这就使银行的信贷资金直接暴露在股市波动的风险之下。同时,由于银行信贷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错综复杂的资金和业务联系,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一方的风险都极易向另一方转嫁或传播,最终导致流动性风险。
二是有的理财产品存在“庞氏骗局”,引发违规操作风险。目前,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业务采用“资金池—资产池”的方式运作,并采取“滚动发售、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的运作模式,蕴含大量的流动性风险。尽管银监会已于2011年下发相关规范性文件叫停资产池运作方式,但实际上可能还有部分机构仍在进行运作。从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期限结构看,大部分理财产品的期限都不超过1年。在短期融资被投入长期项目的情况下,由于期限错配,一旦面临资金周转的问题,要用“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兑付。特别是当投资者对其失去信心,减少或退出理财产品时,资金池就会出现流动性短缺、资金链断裂问题,这在本质上就是“庞氏骗局”。另外,理财产品的“资产池”多是绕过信贷限制投资房地产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伴随着实体经济下行趋势,一旦这类表外借款无法按期偿还或被展期,银行或利用表内资产补充理财产品资金池,或从银行间市场拆借来补足,即违规转移内部收益。
三是理财产品,特别是信托理财产品,存在投向和兑付的风险。近年来,中信信托兑付危机、银行员工“私售”理财产品致客户巨亏、定向增发信托导致投资者亏损超50%……信托风险事件连续被曝光。现阶段,由于信托公司对牌照和声誉的珍惜,一直都执行刚性兑付,但随着监管发展,假如监管机构要求银行对类似投资亏损事件兜底将后患无穷,这会进一步强化社会对银行兜底的预期,对银行甚至所有金融机构是灾难性的冲击,兑付风险进一步扩大。
三、政策建议
(一)加大监管法规执行力度
监管机构应当加大对银行理财业务市场准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力度,严厉查处违规银行。对此,监管机构可以开展银行理财产品现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突出问题,如不当宣传、不规范运作的资产池、不透明、自营与代理不分等可能引发风险的问题。
(二)完善理财产品业务的风险管理机制
监管机构应根据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对产品实行分级管理,确定对应的风险等级。重点监控结构复杂且多层次衍生的理财产品,避免因创新过度而产生连锁效应。同时,追踪和监督商业银行的各种理财创新产品的实际运作,以识别和控制银行理财产品的实质风险。
(三)改善信息披露机制
监管机构可以在现有风险监测系统基础上,搭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统一登记平台,通过向各家银行开放端口,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信息和到期兑付情况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全面监测每个理财产品从申购、销售、投资、到期兑付等各环节。
(四)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对银行业协会而言,一是应当建立银行理财参与机构的评价机制,对开展理财的银行进行评级,并定期对外公布;二是应当建立行业规范模板,包括产品说明书、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书、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等,供银行参考使用;三是应当建立理财业务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和体系,加强从业人员资格准人和退出的管理。
参考文献:
[1]杜金富.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 金融监管研究, 2013(2)
[2]阎庆民.在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热点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C].中国银监会,
[3]樊志刚,胡婕.理财产品热的理性思考[J].中国金融,2011(24).
[4]刘毓.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模式变迁、发展瓶颈与突破之路[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5).
[5]王伯英. 银行理财产品季度报告, 2014 年第三季度
[1] QDII产品是指境内商业银行获得开办境外代客理财业务的牌照QDII后,推出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与目前现存的外汇理财产品不同的是,用人民币就能投资QDII产品,投资者可以把人民币资金交给取得QDII牌照的银行,统一换汇后再投资于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