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潮心 郭萌萌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湖北十堰 442002
基金项目:本文系十堰市思想库项目:“基于生态创新的十堰市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金融发展问题研究”(sysk202038)的研究成果。
摘要:本文从生态创新视角深入分析十堰市汉江生态经济带的生态创新内容与目标,并对十堰市绿色金融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十堰市汉江生态经济带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分析生态创新与绿色发展的逻辑关系,在厘清二者关系基础上,构建适合十堰市生态经济带绿色金融体系,为实现生态创新制定绿色金融发展新目标,总结绿色金融实施路径和发展模式,对绿色金融促进和助力十堰市汉江生态经济带的生态创新提出具体措施。
关键词:生态创新;绿色发展;绿色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2;X1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889(2020)35-0000-03
随着“一总四专”“两圈两带”等规划出台,汉江生态经济带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十堰市绿色生态发展围绕改善提升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发力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提出“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定位,建设“一心两翼三高地”。市委、市政府提前谋划“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绿色发展新模式,全面贯彻“两山”理念,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与此同时推进绿色发展的绿色金融政策措施目前仍处于实施阶段,十堰市绿色金融政策落地与预期目标仍差距较大。
一、十堰市汉江生态经济带生态创新与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一)生态创新现状
生态创新是结合生态环境问题,运用经济的眼光和手段,最终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创新的根本目标是提高自然资源和经济物质之间转化的效率,包括生态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生态观念创新。
近几年,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先后实施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主体功能区示范试点、“十堰2049远景战略规划”、“十堰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2014-2030)规划”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等重大规划,并将汉江生态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和竹房城镇带延续五年的机遇,加快“两带”同步协调发展。
虽然十堰市汉江生态经济带在生态技术、观念、制度创新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很多需要改善的方面。比如生态技术创新滞后于生态观念和制度创新,导致制度与观念无法及时落地;观念创新缺少更广泛更深入的社会参与度;制度创新缺乏效率,降低实施效果,需要为绿色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在整个生态创新过程中,生态优先规律贯穿始终,为实现生态创新效益,促进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需要提升整个生态系统的一体化和科技化进程。
(二)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十堰市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金融支持十堰绿色经济暨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市人民政府在《十堰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的组织保障有序推进措施中提及:省财政采取专项债券、金融机构采取绿色金融等方式,支持地方城市建设绿色发展项目。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认真研究制定城市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将年度计划实施项目纳入每年的城建计划。这些推进绿色发展的绿色金融政策措施目前仍处于实施阶段,十堰市绿色金融政策落地与预期目标仍差距较大。
当前十堰市绿色金融发展处于初级阶段,依赖政府主导的强制推动是难以为继的,同时由于十堰市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滞后,绿色发展的强外部性导致市场难以自发完成产业转型升级,限制了十堰市汉江生态经济带的绿色发展与生态创新。
二、十堰市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制度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缺失
由于我国未出台国家层面强制性的法律制度,无法将环境成本外部性内生化,因而无法加大“两高一剩”企业的投资成本以抑制其资金的可获得性,也无法降低绿色产业的融资成本以有利提升其资金可获得性,导致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的积极性不高、执行力不强。财政政策过于单一,仅通过政府补贴的有限资金无法真正形成有效激励,不但撬动不了社会资本,也容易出现“劣币驱除良币”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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