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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会研究
基于财务集中管控的内部审计的新方法研究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摘要]会计核算中心的成立是会计制度改革的一个新成果。会计核算中心把原来各个单位分别核算的账务集中统一到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这样不但可以节约人力物力,也可以提高账务核算的规范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问题也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对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分析了会计集中核算给审计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并且从审计实务的角度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审计;会计核算中心

会计集中核算的运营形式能够用以下程序表示:成员单位收入存入银行账户单位;当成员单位有资金需求时向会计核算中心申请;由会计核算中心对成员单位申请的资金进行审核拨款;成员单位持票据到会计核算中心报销。通过会计集中核算的内部审计,可以实现我国审计制度的深度改革,并在最大限度上发挥了审计功能,完成善治的目标,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会计集中核算对审计工作的影响分析

会计集中核算后,审计工作将会遇到一些新的挑战。在没有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前会计核算的流程是:单位收入-入单位银行账户-单位申请拨款-单位支出-凭各种支付凭证报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业务流程是:各单位收入-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各单位向会计核算中心申请拨款-会计核算中心审批-核算中心拨款-各单位支出-报账员持支付凭证到核算中心报账-核算中心核账-报账。从上面核算流程的变化可以看出,核算中心的相关单位由单独核算处理改为正在进行的业务除了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签字以外,最终都要经过核算中心来审核,这样一来,相关问题票据将被“清理”掉,这从表面上看似乎会计的监督作用增强了。但是由于会计核算中心在审核票据时又不会完全监督到票据的合法性,仅能审核发票涂改、白条等相关票据。而对于发票的支出是否合理无法有效监督。这就使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而在审计工作中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被审计单位发生财务违规行为的风险大为增加,具体而言实行会计核算后,审计工作面临诸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对审计模式产生的影响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成员单位需要在核算中心的账户内存入收入,在需要费用支出时需要向会计核算中心提出申请,然后由核算中心进行拨款,这样一来各成员单位的开支渠道、标准、范围等都会受到制约。然后就是会计核算中心监督人员有权对不规范的票据、发票等给予拒绝,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成员单位在资金支出上的不合理性,杜绝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乱收费等违纪违规现象。而且会计核算中心集中了成员单位的财务信息,审计部门可以用较少的精力和审计成本便可以比较客观全面了解成员单位财务情况。这也对传统的审计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适应新形势下的审计模式,这样不但可以更高效的确定审计重点和对象,也利于对被审计单位的客观全面直接的评价。

(二) 对会计报告真实性、合规性审计产生的影响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成员单位的账面问题已经明显减少。但是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作为会计代理制,其仍然没有对单位财务支出的审批权,也很难对支出的资金进行全面的有效监督。再者就是会计核算中心和成员单位在业务活动上有时间上的差异,容易造成会计人员和单位财务收支等活动产生脱节,从而无法对被审计单位的原始票据所反映的真实情况予以核实和监督,这就容易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会计核算上也有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专项经费和往来款项上,可能会造成财务明细和串户等问题的出现,增加审计的难度。同时,在资产管理上的账户问题,也会增加资产管理的难度,容易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另外,被审计的单位在资金使用和纳入核算的范围有限制,这样就使被审计的单位发生新的违纪情况。可能会表现为:有些单位不把门面出租的费用或其他隐性收入不纳入核算范围内,或者再另设置小金库;利用下属单位或相关协会的非集中核算单位的账户“走账”,转移资金等;还有的单位在往来账户上进行收支调整、虚构资金交往;利用假发票报账,利用假账时会计记录无法反映出单位的会计活动,隐蔽性更强。另外,由于单位的经营活动受到会计核算中心的审计,受到各种因素影响,从客观上使审计人员对其结果产生依赖性,容易产生认同感,在一定程度上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专业判断的准确性,导致审计风险的加大。

(三)对审计质量产生的影响

会计核算中心在审计部门和被审计中间起到协调作用,如果出现核算错误,容易在核算中心和被核算单位之间产生“扯皮”的情况,使得资料提供、具体事项问询、责任的认定与归属问题增加难度,最终将影响到审计的质量。同时,尽管会计核算中心对单位进行了必要的审核,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审计人员可能会忽视或者放弃该项审核,而这又是收入审计的关键点之一。如果在进行联审时的审计,非常重要的方法是通过和成员单位的经济交往,以及紧密联系程度来进行审计。但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使得有些经济事项分离脱节,审计工作变得复杂化,从而影响了审计的质量和效果。

 (四)审计方法和要求的变化

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无论是采用逆查或顺查方法,都要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日记账和总账检查核对,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再以记账凭证或记账凭证汇总表核对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查验其一致性,并对账账、账实的检查核对。查验财务报表的相关依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现在的会计核算中心的作用几乎承担了所有任务,成为被审计单位的直接证据。所以在实际的审计过程中要考试到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的关系,还要考试到协调审计组与会计核算中心、被审计单位与会计核算中心的关系。审计通知、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建议书、审计报告都要涉及到会计核算中心,在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情况时 ,既要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评价,又要对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评价。对被审计单位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会计报表审查时,也要一并评价会计核算中心内部控制发挥程度,必要时对其进行符合性测试。

二、会计集中核算下内部审计的对策及其建议

(一)扩展审计资料的搜集面

在执行实际的审计项目时,审计组从审前、审中、审后等各环节入手,采用科学方法加强审计质量的控制,避免过于关注审中控制的弊端。在审前环节,重点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和控制的环境,评价被审计单位领导层对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视度、解决内部控制中的解决对策等有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虽然建立了内控制度,但执行不力,且有的内部单位之间各自为政,制度之间接口有问题,造成职责不清,存在扯皮、效率低下的情况,为违纪现象埋下隐患,也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了复杂的审计环境。然后明确审计方案中的重点。召开与票据等相关人员的会议,详细了解具体分工、内部控制情况,重点审查是否越权审批,发票的签字制度是否完善,从细节上审核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风险系数。除审核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资料外,还要审核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计划,任务分配、会议纪要、公务用车的变化情况、职工的福利变化情况等反映财务活动的经济事项。通过这些经济事项的了解,可以找到审计工作的突破口;在审中环节,应注重运用查询、计算、分析性复核等现代审计技术方法和AO、通用审计软件等计算机审计方法,降低检查风险;在审后环节,应加强跟踪性的后续审计,以保障所取得的审计成果。

(二)加强审计的信息化建设

在传统的会计审计中,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都可通过书面记录加以审计。审计人员利用这些资料就能够从原始凭证开始,通过记账凭证、账簿追踪到会计报表,或者报表与账簿间的会计数据关系进行审查,通过可见的审计线索检查证、账、表数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合法性等。

由于现在的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被审单位的会计信息资料也越来越多,错和虚假的会计资料掺杂其中,失察的可能性随增大;内部审计业务已经远远超出传统的财务会计审计的内容,审计范围的扩大,使审计风险相应增加。计算机的使用改变了会计记录的存储与处理,处理过程都在机内文件之间进行,因而使审计人员难以像在手工操作环境下那样对经济业务进行追踪审查。随着会计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审计的手段也要求与电算化相适应,进行计算机审计来进行应对。同时也要求完善新的审计标准和审计准则,来进行科学化、效率化的审计。

(三)加强审计实务的力度

实际工作中,企业内部多数被审计单位对内部审计人员能够配合,但少数被审计单位由于对内部审计缺乏了解,或出于保护、隐瞒违法违纪事项的原因,对审计人员的审计消极应付、限制妨碍审计人员进行正常的审计检查,使审计得不到正常展开。一些审计程序无法进行,致使审计人员基于错误或片面的审计证据从而发表不适当的审计意见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一方面发票和凭证符合财务制度的正确率大大提高,但是由于会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在人事、工资等方面脱节,使得财会人员对财务的内部监督大大削弱,被审计单位收支出现不真实的可能性也就大大提高。因此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要大大加强审计实务的力度。

第一、收入的完整性审计

有些单位为了规避审计,对资金进行转移,把一些收费、罚没收入等款项通过工会账、食堂账等进行转移,对这种情况可以采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来分析财务资料之间的关联关系。比如对一笔要正常进行财务反映的预算内收入,要测试它是否被审计单位进行了转移,可以这样进行审计:在审计底稿中记录收入的凭证、收入的内容、金额等;记录银行缴款通知单;记录被审计单位的拨款申请书;记录银行的拨款书;现金支票号码;追查此次现金的支出明细和支出的相关凭证;通过这种程序的审计往往能够发现问题。同时在控制审计质量上,在现有的基础上,可以扩充内部复核层次,建立由审计组、审计组所在处室、审计机关分管领导等多级复核,层层把关,以保证审计质量。

第二、支出的真实性审计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有些单位取消内部会计,设立报账员,但是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制度不熟悉,会计人员的监督重点是相关的发票和凭证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比如有无白条发票,发票上的签字是否准确,是否本人签字等都无法核实,也就对发票的真实性起不到监督的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审计就更重要了。在审计实务中可以这样进行:在审计底稿中记录被审计单位重大的支出事项;比较审计年度两年的相关支出事项;如果相邻年度支出有重大异常就重点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调阅相关资料如会议记录、年终分配等。例如在审计时发现被审计单位去年和今年的招待费用大大增加,这时就可以对招待费用的真实进行重点审计。

第三、注意发现账外账和小金库

  对被审计单位的“小金库”,在实际审计中可以用突击审计盘点、全面盘点相互结合,对相关人员的办公场所等进行全面盘查,细致查找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线索。

 

                            参考文献

[1] 熊玉红.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会计集中核算探讨[J]财会通讯,2014年10期.

[2] 余根凤.对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会计集中核算研究[J].商,20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