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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流通
中国的产品质量监督现状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王洪  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  山东聊城  252000

 

摘要产品质量问题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我国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有国家监督抽查检验、对企业的定期监督检验、对市场质量监督检验和企业的质量认证管理四种监督检验方式。国家机构改革中,整合监管机制,能有效地克服目前市场存在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关键词中国产品质量商品质量监督质量监督的现状  

中图分类号:F203;D922.2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889(2019)36-0007-02

 

 

产品质量监督是指为了满足消费者的质量需求,对产品、过程或体系的状态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结果进行记录分析的活动

 

一、产品品质量监督的种类

我国的品质量监督分为国家的质量监督、社会的质量监督、企业的质量监督和消费者的质量监督种类型。

(一)国家的质量监督

国家的质量监督是由国务院主管的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根据机构改革的方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例如,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

(二)社会的质量监督

社会的质量监督分为两种,社会团体的质量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质量监督。

在社会团体的质量监督中,比较有影响的社会团体有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等,它们根据消费者或用户对商品质量的反映,积极开展流通领域的某些商品和市场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例如中国消费者协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有关部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及时予以揭露、批评,督促其整改。

新闻的质量监督是将个别企业的不良质量行为和现象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台等舆论工具公布于众,由此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压力,促使监督对象及主管部门迅速解决问题。新闻的质量监督是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媒体形式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大。

(三)企业的质量监督

   企业的质量监督主要是生产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依据国内国际法律、技术法规,和相应的质量标准,对商品的规格、重量、数量包装质量等方面进行检验。也称为产品质量检验,是运用各种检验手段,包括感官检验、化学检验、仪器分析、物理测试、微生物学检验等,对商品的成分、规格、等级、性能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合同或标准

    企业的质量监督包括企业质量检验和流通企业的质量检验,企业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各种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

(四)消费者的质量监督

消费者的质量监督是指购买者或用户,为确保购买的产品质量符合自己的要求而进行的质量检验一般采用感官检验法是利用人的感觉器官作为检验具,在一定条件下对商品的色、香、味、形、手感、音色的感官质量作出评的检验法。

消费者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生产企业反映质量问题,以便于生产企业发现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及时改进、提高

 

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品质量监督主要是指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监督检验。我国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有以下种监督检验方式。

(一)国家监督抽查检验

国家监督国家质量监督总局对全国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行业内生产某一种或几种产品,按照同一产品、统一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统一判定要求进行产品质量抽查检验

(二)对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

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主要指各级质量监督部门为本地区企业生产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的工作。一般由县级以上的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区的品实行经常性、周期性、连续性的监督检验。定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能系统地掌握受检品的质量动态,有利于了解品质量状况和趋势,便加强质量宏观管理。

对定期监督检查品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警告、通报和限期整改,经多次检查不合格又不认真整改的以及违反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要依法惩治

(三)对流通企业的商品质量监督检查

对流通企业的商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对象流通领域中的商品及其销行为。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有计划的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是根据市场上商品质量的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商场和超市,对其经销的商品质量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质量检查。另一种是日常的市场商品监督抽查,是一种快速、灵活多变的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形式,不受时间、计划的限制,根据消费者举报、投诉,随时进行抽查。

(四)质量认证

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活动。 这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对质量认证的定义 在产品质量认证过程中,从事认证的机构作为独立于生产方和消费方之外的第三方机构,公正的证明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且续对实行监督检查。生产企业其生产的产品实行质量认证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证书,已成为该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产品质量认证按认证的约束力不同,分为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两种

1.强制性产品认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人体健康或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健康、保护环境等目的而设立的市场准入制度。凡是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没有通过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没有按规定使用认证标识,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我国的CCC认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也称为3C认证。CCC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CCC目录内的132种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准许使用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销售。

2.自愿性产品认证

自愿性产品认证称为非强制性产品认证。它是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认证机构提出产品认证申请,由认证机构依据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和技术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自愿性产品认证的依据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其他先进标准或认证机构的技术要求。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包装上使用产品认证标志。我国的大多数产品认证都属于自愿性认证。例如我国国家推行的环境标志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由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依据正式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督评定,合格的由第三方机构颁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注册公布,以证明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标准,或有能力按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合格产品的活动。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对象是被认证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而不是产品或服务。认证的主要依据是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它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并将其视为对产品(过程、服务)质量要求的补充,用于证实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法规要求的产品(过程、服务)的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机构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许可委员会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

 

实行产品质量认证的意义

实行产品质量认证是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有效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企业质量管理模式,其意义重大。

实行产品质量认证可以减少社会重复检验和评定的费用

如果供货方采购方的商品都进行检验,就会造成重复检验如果供货方品取得了第三方的认证,具有了较高的质量信誉。那么购买方可以减少产品的质量检验的步骤,甚至免检。对社会而言,意味着节省了大量的检验与评定费用。

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企业产品如果获得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质量认证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会被世界各国承认,并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增强该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通过第三方机构质量认证的产品表明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有利于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取认证的产品与同类非认证产品相比,在市场竞争中明显处于优势地位。

实施产品质量认证可以促进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生产的产品要想通过产品质量认证,都需要对其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和完善,以提高产品质量的生产保证能力。同时,实施认证的机构通过认证的产品或质量管理体系不定期地抽查检验和质量监督,有效提升了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实行产品质量认证,有利于指导消费,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通过实施质量认证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使消费者了解哪些企业的产品质量是有保证的,从而可以帮助消费者避免购买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起到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

     目前,国家非常重视产品质量问题,产品质量的优劣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经济软实力;企业也非常重视提升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的高低标志着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很多有远见的企业家,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落实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首先,参考国际标准,制定比国家标准高的企业标准,提高产品的质量;第二,依照标准,加强产品的质量检验;第三对产品实行质量认证,或者实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2018年以前,多个国家行政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出了问题,相互推诿,谁也不想承担责任,造成了质量监管不到位,质量问题得不到有效的改变,仿制品、假冒伪劣商品、不合格商品充斥在各大卖场、超市以及小门市部中;从2017年国家机构改革开始,整合各个部委的职能,组建了国家质量监督总局,职能统一,职责分工明确,从上至下的管理,产品质量的监管更加协调一致,有利于企业的竞争和发展,有利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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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海波主编.商品学基础[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3]张智清主编.商品知识:2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4]刘清华,张建斌,李海凤主编.商品学基础:1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