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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会研究
新增值税变化对商贸企业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张荷霞  中铁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  030024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经济结构的不断完善,一些税务政策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结构的优化,因此,一些税务改革随之而来。在最新颁布的新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之后,各个行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为在颁布税务政策前后相关的会计业务处理存在很大的区别,各个行业也需要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调整适应,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这其中,新增值税变化对我国商贸企业相关业务的影响不可小觑,如果相关业务税务处理不好将会给商贸企业的发展带来影响和冲击。本文正是基于这种背景下,首先阐述新增值税发生的变化,对新增值税的变化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其次,具体阐述新增值税的变化对商贸企业产生的影响,最后,对商贸企业如何应对新增值税的变化提出建议措施,以期对商贸企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参考,促进我国商贸企业的发展与进步。

【关键词】新增值税;商贸企业;影响;建议措施

一.新增值税变化的相关阐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不断完善,我国迎来了新一轮税务变革,其中最为突出和重要的是新增值税的变化,增值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主要是指通过销售货物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等实现的增值税的征收的一个税种,自2008年11月份,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并通过了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并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自此之后,相关税率下调,增值税的变化调整无疑会对各行各业带来一定的影响,2018年5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深化增值税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增值税变化的解读。首先,制造行业等行业增值税由17%降至16%,而建筑以及交通运输业等服务行业的增值税由11%降至10%,这种政策有利于减轻相关行业的税收负担,促进行业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稳定,其次,商业企业以及工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标准额调至500万元以上,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有利于减轻税负,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调整为小规模纳税人,给予了相关企业自主选择纳税人身份的权利,最后,是对部分行业实施留抵税额的退还。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申报的流程,纳税人申报更为简易便捷,也更有利于相关税收部门的管理工作。

  增值税税率的变化的颁布有利于我国的税种的优化,实际生活中变得可操作性更强,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各个企业的长期经营发展,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也促进了我国企业的纳税平衡与稳定,对于企业经营活动有重要的意义。

二.新增值税变化对商贸企业的影响

1. 减轻了相关税收负担,有利于商贸企业的发展

  在商贸企业中,进行独立制造或者生产的业务并不多见,商贸企业主要的经营范围集中在进货并且销货的过程中,在国家最近颁布出台的新增值税政策之后,国家相关税务部门对税率进行了调整,降低了相关税率,因此,对于商贸企业的上游企业来说,由于相关业务中的产品的销项税额的减少,因此,商贸企业对于商品的定价就会相应降低,有利于对外销售,扩大营业额,实现商贸企业的盈利。队友商贸企业的下游企业来说,由于征收的税率进行了下调,下游企业无需负担过重的进项税额,因此,使得商贸企业的下游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和周转率增强,提升了下游企业的购买能力,促进了商贸企业的业务的提升和商业信用,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商贸企业的客户,有利于吸引客户和留住客户,提升客户的忠诚度,进而促进了商贸企业的业务发展。

2. 有利于推动税制简化,优化商贸企业的营商环境,简化相关税务流程

  在商贸企业的运营发展中,最重要的就是商品的进货以及销售,商贸企业不进行制造商品的活动,因此,新增值税在税率上降低或者取消相关税率对于商贸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一些税率取消之后,大大简化了商贸企业的根据相关政策进行纳税申报的流程,在以往规定的增值税的税率档次中,增值税的税率档次过多,而商贸企业的商品又纷繁复杂,在做相应的增值税的税务处理时,难免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在增值税的税一些税率降低或者取消之后,大大简化了商品的纳税范围与流程,使得多种商品可以按照一种税率进行增值税的税率申报,这种操作可以看作在税率简化道路上的合理过度,并且,在商贸企业的营商环境中,避免了因为复杂问题而导致的偷税漏税,或者纳税不实等情况,对于打造透明公正商贸企业的营商环境具有非常明显的积极作用,塑造了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了商贸业的发展与进步。

3. 有利于小微商贸业的发展

  2018年5月份制定的相关税务政策中,将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由原来的50万和80万的标准上调到500万,这无异于对于小型商贸业有重大的促进作用,众所周知,小规模纳税人享有缴纳税款较低,计算较为简便,税务申报更加便捷等优点,在国家相关税务政策进行税收规定销售额的上调之后,小微商贸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选择相应的纳税待遇,有选择性的选择合理避税的方法与途径,可以紧紧把握自身纳税身份的主动权,从而进一步合理降低自身经营业务的税收负担,对于小型的商贸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激发了小型商贸业的市场活力,从而有利于小微型商贸业的发展与进步。

4. 在相关业务中容易产生税务处理分歧

  虽然增值税的税率降低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对于商贸业的经营活动是一种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商贸业的发展,但是,如果对一些税务政策不熟悉,在一些具体的税务实务工作中也会产生一些问题。例如,在商贸业进行相关预付款项的收付时,在税务新政策颁布之前收到的款项但是实际在新政策实施之后消费的货物的税务处理应该具体怎样操作,是否可以使用最新颁布的税率,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与确定。又比如,在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中,如果商贸业的供应商在2018年5月之前购入货物,货品又于5月之后被赠送了出去,那么就需要确定在视同销售税务规则之下,如何确定相关的税率问题,最后,由于商贸业在5月之前就已经根据之前相关的税率确定了价格,在新政策颁布之后,是否需要根据已经颁布后的政策对商品进行相应的调整,这些税务问题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确定,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相关的税务问题,阻碍商贸业的发展与进步。

三.在新增值税下针对商贸业的建议措施

1.深入研读增值税相关新政策,对相关财务人员加强培训工作

由于增值税新政策发布时间不久,因此,进行相关税务处理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因此,为了保证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升税务部门处理的效率和促进商贸业的税务处理的健康发展,商贸业必须对新颁布的税务政策进行认真研读,并且,组织行业内部相关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相关税务培训,提升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税务处理的准确性。首先,应该对商贸业的税务人员进行会计税务知识的扩充,保证他们能够对一系列新颁布的税务政策的解读更加透彻,定时给他们普及相关税务政策与知识,使他们能够学以致用,提高税务处理能力与水平。在思想意识方面,必须对相关税务人员进行相关的思想培训,让他们加强财务管理和税收效率意识,使他们明白两者对于商贸业的重要性,并且在工作态度方面,对他们进行税务处理工作的绩效考核,设定绩效考核体系和相关的指标,让他们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有效地帮助商贸业的相关业务进行合理避税,降低商贸业的税收负担,只有这样,充分发挥联动效应机制,才能够有利于商贸业的长期发展,避免了一系列财务会计风险和税务风险,促进商贸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 与进货商和销售方确定相关税务规则,避免产生税务问题

  在新增值税的相关税率确定并且颁布之后,商贸企业必须与上下游的相关企业进行协商和交流,避免产生相关的税务问题,因为商贸业是不进行生产制造活动的,因此,供货商与销售方对商贸业的影响不可小觑。首先,站在商贸业的角度来说,必须提前与供货商进行相关的协调,确定交易活动的具体开票日期,以及当前没有结清的相关款项和后续税价调整政策,避免因为税率调整产生相关的税务问题,其次,与销售方的合作当中,必须及时说明税率调整政策对于双方的交易的影响,为税率调整做充分准备,一切按照增值税的相关暂行条例来进行税务处理,并且确定好相关交易的纳税义务时间,避免因为纳税时间不确定产生税务纠纷,影响商贸企业的正常运营发展,最后,在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当中,必须参考相关财务部门的税务意见,在合理合法地范围内保证自身的权益,进行相关的合法避税工作,促进商贸业的健康发展。

3.充分完善相关内控系统,保证相关税务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

在进行商贸业的税务筹划时,必须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内控系统,进而保证相关税务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转。企业中合理严谨的内控系统对于整个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于企业处于税务变革之中,如果企业内的内控系统不能够完全健全,就会出现一定程度上的税务纰漏,进而引发财务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内控系统的建立与完善。首先,在商贸业的财务部门需要进行管理系统的建立与完善,比如企业可以进行定期组织员工交流会,多方面考虑基层财务员工的意见,并且,对于一些税务处理过程中的多疑之处需要向相关税务部门进行审核评定,及时鉴别出财务部门中出现的税务的相关问题,将税务意见及时反馈,修复财务管理系统中出现的税务漏洞,并且,在企业中的各个部门之间,必须定期组织员工交流会,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税务处理水平,商贸企业的员工需要定期反馈业务中出现的税务问题,及时进行税务相关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联动机制和协作效应,将各个部门的协作效应发挥到最大程度,只有这样,才能够逐步完善财务系统,充分发挥协作效应,最终达到促进商贸企业健康发展的目标。

4.认真进行政策研读,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合适的纳税主体

  2018年5月份颁布的相关税收政策中,是对于纳税主体进行了修改更正,政策指出将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由原来的50万和80万上调至500万,给予了商贸业很大的自主选择权,商贸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选择合适于自身的纳税主体进行税款缴纳,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是实行购进扣税法来计算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是根据税收简易方法来进行税款缴纳,因此,对于没有达到500万的标准,但是希望企业进一步扩张的商贸业来说,可以与其他商贸业进行合作,进而达到500万营业额,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3%来进行税款征收,在计算以及进行税款缴纳的过程存在便捷性,纳税申报会简单很多,并且税收风险也相对较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通过相关措施将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例如,行业的税率长期超过3%,或者在经营成本中无法本身有一些商品无法取得相关的扣税凭证,那么这些商贸业可以自主申请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由此可以看出,商贸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选择合适的纳税人身份,进行相关的合法避税,进而促进商贸业的健康经营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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