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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共十八大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围绕减税降费持续展开,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积极落实,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本文结合相关数据,围绕减税降费实施效果如何,政策执行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行改进进行论证。
关键词:减税降费;改革;小微企业;优化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889(2019)29-0000-02
中共十八大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围绕减税降费持续展开,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积极落实,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本文结合宏观与微观相关数据,说明了减税降费工作的阶段性实施效果,执行中存在的代表性问题,并结合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提出了下一步工作优化的思路。
一、减税降费政策的简要介绍
大规模“减税降费”是供给侧改革的具体行动,作为一项积极财税政策,有利于降低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减税降费”包括“税收减免”和“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部分内容。自2015 年开始,我国实施的税收减免政策主要有:全面推行营改增、降低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个人所得税提高工资薪金的起征点和按年汇总纳税、降低社保缴费比例等;降费政策主要有:降低社保公积金费率、失业保险费率、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
二、政策实施后相关税费变化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所长李万甫表示:“2018年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深度发力,减税效果叠加倍增,体现出全面发力、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同向发力四个特点。”
从宏观层面来说,近年来,国家每年实施减税降费几千亿,2018年度新增减税高达1.3万亿元,其中有超过8,000亿元体现在减税上。从税种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大税种减税力度较其他税种更高,仅降低增值税税率一项,2018年5月~12月便实现减税约2,700亿元,制造业减税占35%;从受众看,各类企业和个人都拿到了政策红包——新出台的支持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减税约500亿元;去年5月~12月,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惠及50万户小微企业纳税人,减税约80亿元;在2018年第四季度启动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规模约为1,000亿元。今年8月16日,财政部公布前7月全国财政收支数据:1至7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623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税收收入108,046亿元,同比增长0.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963亿元,同比增长9.9%。统计显示,前7月国内增值税41,017亿元,同比增长5.4%,增幅同比回落9.5个百分点,主要受去年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翘尾和今年增值税新增减税效果进一步放大等影响。企业所得税30,369亿元,同比增长4%,增幅同比回落9.4个百分点,主要受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影响。同时,上半年,财税部门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20余项,内容涵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扶持民生领域发展等多个方面。1-5月,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减税943亿元,增长25%;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税2886亿元,增长46%;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税536亿元,增长30%。一边是税收收入快速增长,一边也是实打实的各项减税政策有效落地。
2019年可能达到2万亿元,减税降费受益企业全国有1700多万户。今年一季度,新疆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减税5.96亿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税1.39亿元,增值税税率调整减税14.55亿元。“放管服”改革中,全国各级政府共取消数千项行政许可,取消或降低多项地方性基金、收费项目。
减税降费改善了收入分配格局,完善了税制结构,减轻了企业负担,提振了企业信心,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效果明显。
三、进一步减税降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笔者长期从事小微企业财税服务工作,经过大量走访,了解到部分企业的获得感、实惠感仍不高,还是感觉“苦困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和信心不足。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中小微企业财税专业人才缺乏,对政策消化吸收能力不够。二是企业人工、材料、能源消耗、管理费用等成本因素持续上升。三是社保负担重,名义费率高给企业带来巨大“心理压力”;四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融资难融资贵、制度性成本高等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减税降费配套政策不够同步,个别行业存在大量研发活动但却无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四是减税降费的优惠政策覆盖面有限,比如部分行业和企业存在研发费用无法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如房地产、商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等。五是基层财政和税务部门的增收压力巨大,大大削弱了减税降费政策的优惠执行程度,在加大财政支出的政策方向下,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财政部门也存在增收压力,从而会被动加大各项非税征收力度。六是小微企业的具体认定标准根据所属行业制定,涉及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并且在纳税方面另有三项指标需要同时满足,使得很多小微企业无法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又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条件更是涉及科研人员比例、研发费用比例、自主知识产权数量、成果转化能力等等多条框架,并且认证需要科技、财政、国税、地税四部门的同时审核,从企业提交申请到认证批准的时间较长,另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 3 年,企业还需在期满前 3 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否则,其高新技术资格失效,认证成本高导致企业失去主动性,减税降费的宏观预期效果与政策本身的微观效率不相符。七是营改增后,建筑业和金融业的进项税额抵扣不足,阻碍减税政策效果。八是对个人所得税劳动所得的征税力度偏大。
四、对下一步减税降费工作的建议
如何把握“减税降费”的度,要兼顾国家需要和企业生存发展,兼顾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实施减税降费,如营改增、增值税改革、个人和企业所得税改革以及社保费逐步改由税务部门征收等,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量成倍增加,税务机关面临很大压力。同时,实施减税降费与财政收入、税务部门依法征收、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地方人大预算等关系如何协调,也需要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深刻认识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性
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到,无论是今年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还是往年已实施的减税政策,都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任何一项政策落实不力都会直接影响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都会直接影响整个减税降费工作的成效。因此,落实好新老减税降费政策都是税务部门必须抓实抓细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硬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合理安排、统筹调度资源和力量,确保新政策和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打好新政策加力和老政策固力的“组合拳”,既不能让新出台政策“打白条”,也不能让已有老政策打折扣,确保所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
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改革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和企业关注。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落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同时,还统一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并决定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这些措施实施之后,全年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里提到,“深化税制改革,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税率是税制的核心。进一步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应是下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关键。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应继续坚持减税的原则不动摇,实现各行业减税幅度大体均衡。按照构建科学的增值税制度的要求,增值税须更好地体现中性原则。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特征决定了需要继续加大实施结构性减税力度。
深化增值税改革目标是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主要是在税率方面进行改革。正是基于这些考虑,深化增值税改革可以进一步减少税率档次并合理设计税率,在当前应进一步降低税率以实现更大幅度的减税。
(三)拓宽企业受惠范围,持续扶持培育出新税源
放宽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认证标准,例如,在小微企业的纳税资格条件中,现要求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按照现行减半征收政策简易测算,企业年度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40 万元,因此可通过放宽所得税限额,降低门槛,使更多发展中的创新型微利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纳税优惠,真正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培育出新税源,探索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新思路。
(四)精准抓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辅导
税务机关在对2019年出台的新政策开展全覆盖、多轮次宣传辅导的同时,也要重视对以前年度出台的老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针对落实中暴露出来的弱项、短板,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方法开展宣传辅导,务求高质量、好效果。税务机关要组织好第三轮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工作,对新老政策统筹开展深入细致的答疑解惑。充分发挥新媒体和互联网的推广宣传价值,对适用范围广、普惠性强的政策,通过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短信等渠道,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加深纳税人和缴费人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掌握度;对优惠对象界定明确、适用范围指向具体,特别是采取“名单式”管理的减免税政策,要通过加强沟通协作、推进信息共享等方式,主动向有关部门全面了解掌握适用政策的纳税人名单,进一步将政策“点对点”“面对面”地精准推送到户、精细辅导到位;对在执行中反映问题较多、落实难度较大的政策,要通过专门走访、专题座谈、专项辅导等方式,与纳税人和缴费人进行互动式沟通交流,加深对政策的理解,并积极查找政策执行中的症结,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推进政策更好地落实落地。
(五)进一步提高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便利性
近年来,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陆续取消了若干涉及减税降费的税务证明事项,大幅精简了减免税办理流程,多次扩展了“最多跑一次”范围,大量压缩了需要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大部分事前备案事项改为留存备查,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方式向简便易行方向明显转变。以前年度出台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内容没有变化,但操作更为简便,纳税人享受更加便利。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要求,严格按照新的管理方式、征管流程,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对老政策也要按新要求来抓落实,绝不能固守老习惯、照搬老办法,坚决杜绝变相增设管理要求、增加享受难度、增添办理负担的情况发生,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便利、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总之,在科学认识税负和客观研究税源结构的基础上,合理调整税负,实现经济发展与收入增长、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应该还有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