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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视线
基于国际经验的资本外流防范措施研究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摘要:2015年下半年以来,受美联储加息及人民币贬值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跨境资金流出态势明显,资本外流压力加大。本文通过梳理分析国际上一些国家应对资本外流的管理措施和经验,借鉴并为我所用,将对我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资本外流;国际经验

一、样本国家选择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国际跨境资本流动异常活跃。2013年以前,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经历长期的资本大量流入阶段。特别是2008年以后,发达国家为应对金融危机,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全球流动性泛滥,大量资本从发达国家流入新兴市场国家,对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稳定造成一定冲击。因此,近年来对于资本管制研究,大多是从新兴市场国家控制资本流入方面开展的。2013年始,原来流向新兴市场国家的资金出现回流。2014年后,随着美国经济逐步上行,重启加息进程,新兴市场国家经济放缓,出现外汇储备减少、资本外流压力增大的情况,资本外流管制开始成为大众关心的焦点。但是,由于许多新兴市场国家实现或正在推进资本账户可兑换进程,各国多选择加强对本国资本流动的控制,并未采取大范围的、正式的资本管制措施。

新兴市场国家面临的本轮资本外流尚未结束,从应对资本外流采取措施的周期性、完整性,以及采取措施国家的经济体量大小等方面考虑,本文选择60年代的美国,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的马来西亚、泰国,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的韩国以及本轮资本外流期间的印度进行研究,对这些国家采取限制资本外流的管控措施以及效果分类归纳,借鉴成熟经验。

二、管理措施

在管控初期,样本国家往往通过货币政策、汇率政策来稳定资本流动,但随着流出的迅速增多,采取的管控措施可大致划分为直接的行政管制措施或间接的经济管制措施两大类。

    (一)行政管制措施

行政管制措施是一类直接的、硬性的管理方式,包括冻结银行存款提取、禁止本外币兑换交易、限制资金跨境转移等强制性资本管制手段。在经济形势恶化、国内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国内银行体系比较脆弱的情况下,政府很难通过货币政策、汇率政策来达到稳定本币汇率、减少资本外流的目的,往往会选择行政管制措施来控制资本外流。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泰国实行双重汇率制度,通过行政管制手段将离岸和在岸市场隔离。如禁止银行和非居民之间一切可能形成离岸市场泰铢头寸的货币交易,禁止以泰铢方式向国外汇出出售泰铢资产获得的收益,这部分收益只能以在岸市场汇率兑换为外币。1998年9月,马来西亚通过禁止本币国际化,要求离岸市场本币返回境内,限制离、在岸本币交易,冻结短期资本流动,设定短期资本流入最短停留期等强有力的行政管制措施,隔离国内外资本联系来应对资本外流。2013年,印度为控制资本外流,缓解货币下行压力,将居民个人向海外汇款的限额从每财年20万美元削减至7.5万美元,同时将印度公司海外投资限额从净财富的400%降低至100%。

    (二)经济管制措施

经济管制措施是一类间接的、软性的管理方式,包括托宾税、无息存款准备金、外汇交易手续费、预扣税、撤资税等价格调节手段。经济管制措施的实质是对短期资本流动征收一定费用,通过增加资本流动成本,来调节资本流动的方向和期限。如美国曾在60年代采取类似托宾税的资本外流税,马来西亚曾在1999年以价格型的撤资税政策替代此前实施的行政性资本外流管制措施,韩国曾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对外国投资者投资本国国债收益征收预扣税,这些国家以在资本外流环节征税的形式来调节本国的资本外流。

三、效果分析

    (一)短期看,行政管制对资本外流效果明显,经济管制对资本流入的效果大于流出

行政管制措施覆盖面广、力度大,对于阻止大规模的资本外流能够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效果。如泰国资本管制在初期减轻泰铢下行压力,减少国内居民大规模出售泰铢资产的情况。马来西亚通过强有力的行政管制措施控制资本大量外流,重新获得宏观经济政策自主权。

    经济管制措施主要通过运用市场化手段改变资金成本来控制资本流动。这种方式简单易行、成本低、便于监管,可以直接增加政府收入,实施起来比较灵活。短期内,在应对资本流入激增时能取得较好的控制效果,但对资本外流作用有限。这是因为在流入阶段,资金主要从逐利和投机的角度进入,增加流入成本可以有效降低投机资本的流入动力,取得预期控制效果。而资本外流阶段如果与金融危机叠加,跨境资金从避险角度出发,流动非常迅速,仅仅使用市场化手段很难牵制资本外流,其对资本外流的管制效果也是极其有限的。国际上采用经济管制措施应对资本流入情况较为普遍,如智利曾征收“无息准备金”对短期资本流入进行管理,取得较好效果。

    (二)长期看,行政管制和经济管制措施对资本外流作用有限

    长期来看,行政管制和经济管制对资本外流作用极为有限,对资本外流形势也难以产生实质性影响。以实施行政管制措施的国家为例在实施资本管制两个月之后,泰铢被迫自由浮动。到1998年1月,泰国大多数的资本管制措施被取消或修改,双重汇率市场也被统一起来。1999年2月,马来西亚在金融市场出现稳定趋势后调整其资本流动管制措施,但是资本管制是否对投资者预期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难以评估。2016年1月以来,印度卢比一路贬值,一度接近2013年最低点,资本流动形势也由2015年净流入逆转为净流出。以实施经济管制措施的国家为例,美国的资本外流税因避税严重而放弃;韩国的预扣税并未阻止资本外流快速扩大的局面;马来西亚实施撤资税后2年资本外流规模仍大幅高于1999年。

    (三)长期实行行政管制和经济管制均存在不利影响

在现代开放经济条件下,无论是直接的行政管制还是间接的经济管制都不适宜长期实行。

长期实行经济管制可能产生的问题经济管制的实质是对短期资本流动征收税费,通过增加资金成本,调节资本流动的方向和期限。而长期实行经济管制可能产生以下两个问题:一是造成资产价格扭曲,影响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二是资金通过其他无需征税的渠道进行交易,导致严重的避税现象。

长期实施行政管制可能产生的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一是行政性管控措施具有覆盖面广、力度大的特点,在抑制投机资本外流的同时也会影响到合法的金融交易,阻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二是强制性资本管控措施会进一步削弱公众对政府和国内经济的信心,导致资本外流形势加剧。三是实施硬性资本外流管控措施意味着资本流入后将很难撤走,将会抑制良性资本的流入。四是严格的管控措施需要大量人手处理管制的运作及相关文件,增加人力、物力成本。

四、借鉴与启示

    (一)资本外流管控措施谨慎使用,不宜做为长期政策工具

以上样本国家应对资本外流的经验表明,无论是行政管制措施还是经济管制措施对资本外流形势都只能起到暂时性的缓冲作用,短期内对缓解资本流动形势以及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具有一定作用,长期来看实质性影响不大,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因此,我国不适宜将资本外流管控措施做为长期政策工具使用,而更应将其视为应对资本流动形势急剧大幅波动的一项应急措施。

(二)丰富外汇管制工具,建立宏观审慎的跨境资金管理体系

现阶段,我国在推进外汇管理简政放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同时,应加强对托宾税、无息存款准备金、外汇交易手续费等价格调节手段的研究应用,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托宾税”制度,进一步丰富外汇管制工具,抑制短期投机套利资金流出入,建立宏观审慎的跨境资金管理体系。在具体设计时,建议可将已实施的远期售汇外汇风险准备金制度纳入到我国“托宾税”框架中,并扩展至更多衍生品交易,避免在金融市场日益进步发达的情况下,市场主体通过衍生品交易规避管理的行为发生。

    (三)推进供给侧改革,增加汇率弹性,从根源上减轻资本外流压力

资本管控措施只能暂时缓解资本外流带来的压力,推进供给侧改革,增加汇率弹性,消除市场主体对经济前景的不确定预期和人民币贬值预期有利于从根源上减轻资本外流压力。一是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供给,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升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信心。二是在稳定汇率的同时,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定价机制,增强汇率波动容忍度,克服“害怕浮动”的观念,允许人民币汇率在可控范围内上下浮动。三是加强市场沟通,提高沟通技巧,由少说多做向边说边做转变,增强有关政策和数据透明度,消除市场主体对经济前景的不确定预期和人民币贬值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