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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观察
荆门市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的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4-10-29 点击: 107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摘要: 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的发展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为进一步加快荆门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建设,促进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以地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为指针,结合地区农村工作实际,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支柱企业发展新模式,以推动我市农村经济不断向前发展。

关键词: 农产品集约化   支柱企业

 

近年来,农产品市场疲软,价格下跌,“卖难”问题日益突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为解决上述问题,荆门市从实际出发,借鉴外地经验,以发展农产品集约化经营为主线,以培育壮大支柱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市场主体增收能力明显增强。专业大户、农头企业、专合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发育迅速,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日益提高,产业化经营的步伐明显加快。但是,由于荆门市地处湖北中部,是一个地级小城市,地方经济不太发达,资源又不丰富,在与国内国际上一些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同台竞技的时候就显得力量十分薄弱。因此,更快更好做大做强支柱企业,缩小它们与外界的差距,使支柱企业成为带动荆门农业增收,农民致富,农村面貌改变的突出力量,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一、 我市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现状分析

(一) 支柱企业初具规模

近年来,我市粮、麦、油、林等产业均有较大的支柱企业带动,促进了农业各产业的发展,现在已经形成了“一袋米”(国宝桥米)、“一壶油”(中粮祥瑞、日月油脂)、“一支纱”(众合纺织)、“一张板”(宝源木业)、“一桶酒”(金龙泉集团)五大支柱企业。去年我市又成功引进了南京雨润集团投资2.8亿元的2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拉动了我市畜牧业的发展。全市农业支柱企业已达378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18家,支柱企业固定资产达到27.5亿元,全市参与农产品集约化经营的农户达41万户次,约占农户的总数的 60%。农民的素质和增收能力不断增强,人均纯收入水平也大幅度提高了。

(二) 精品名牌蓬勃发展

近几年来,荆门农业品牌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成为促进农业发展不可忽视的力量。一是“一村一品“发展较为迅速,涌现出一批特色村。如:钱场鸡蛋、旧口生猪、三阳板栗、漳河茶叶、五三鹿血酒等。二是农产品商标品牌知名度在日益提高。全市现已形成“洪森”、“国宝”、“凤池”等大米品牌,“玉树”、“三月花”等油脂品牌,“陈湾”生猪、“尚香”风干鸡等畜禽品牌以及“漳河”银鱼等水产品牌。金龙泉啤酒名列全国“啤酒十强”,蝉联“中国名牌”称号;“国宝”桥米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和全国“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称号;“国宝”桥米、“玉树”一级菜籽油、“金汉江”精制棉、“洪森”精品米、“凤池”精制米等5个产品获得“湖北名牌产品”称号;“新美香”脱水食品系列、“国宝”桥米获得HACCP体系认证,香菇、蜂蜜、葛粉、银鱼、生猪等特色农产品走出国门,参与国际流通。三是无公害农产品迅速增加。全市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达到了166个,“三品”品牌居全省第四位。

二、 我市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存在的问题

()支柱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规范、不够紧密。虽然支柱企业带动农户的能力有一定的增强,但企业普遍存在农民的利益联结松散现象,履行订单的措施不够有力,大多为松散型或半紧密型,还没能真正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关系。农民履行合同信誉低,产品随行就市,无视定单合同现象严重。导致一些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对于当地农产品销售影响带动作用不大,在当地农民眼中成为可有可无的企业,从而也制约了支柱企业的发展壮大。

(二)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的规模小。这些年,各乡镇虽然培育了一批支柱企业,但总体规模都较小,由于农业企业发展的投入大、收效慢、效益低,致使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的数量发展不快,很难在大的区域范围内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进行根本性结构调整和农民长期稳定的增收,与实现农产品集约化仍有较大差距。目前我市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中除了“五大支柱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外,其它企业规模较小,或尚未在荆门地区进行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产值也很小。这种状况极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竞争日益加剧的需要。

(三)产业发展政策不完善,产业发展环境尚需优化。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但整体而言,政策措施尚不完善,同时可操作性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增强。主要表现为:一是农业 生产受到自然因素以及动植物病虫害的影响较大,投资风险高,而目前农业保险少之又少;二是农业企业发展仍然面临融资难、用地难、用电紧、农产品跨地区收购难、农产品税收抵扣手续繁杂等突出问题;三是扶持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现象仍较普遍,没有充分发挥对产业发展和农民致富的带动作用,财政投入不足与财政投入“浪费”现象并存 。

(四)农技推广服务滞后,产业发展科技支撑不足。一是研发能力不足。在荆门还没有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也较少,农技开发的实体支撑、人才支撑缺乏,农业科技研究的层次不高、原创力不足。二是农业科技研究领域不宽,对农产品加工领域的研究开发不足。多数企业技术、设备落后,管理粗放,缺乏创新能力。三是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落后。

三、建设荆门特色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的建议

鉴于上述存在的诸多问题,为进一步加快荆门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建设,促进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以地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为指针,结合地区农村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一)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构筑特色农业产业基地

        拥有良好的基础设施,对于减少支柱企业的开发成木,维护企业健康发展有着重大作用。加入WTO后,“黄箱政策”支持颇受争议,因此应当充分发挥 “绿箱政策”支持。加大公共品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符合 “绿箱政策”的。因此可以加大对交通设施投入,修建通畅的交通对于山区的特色资源的开发有着重大作用。同时,要保证电力等能源的供应.加大对信息通讯等方面基础设备的投入,当今企业的发展不可能是封闭式的发展,必须密切关注外界动态,因此构建发达的通讯系统对企业的发展来说也是相当重要的。

        在构筑特色农业产业基地中,首先要发展能带动特色农产品开发的支柱企业,扶持其壮大。再者,加大对基地建设的引导,形成规模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基地建设要充分调动农户、支柱企业、合作组织等各方面的积极性,高起点规划、多渠道筹资,在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走“小规模,大群体”的路子。支柱企业要立足于当地特色,发展农产品加工。

(二)建立支柱企业与农户间良好关系

加强支柱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要按照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建立农业支柱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鼓励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开展定单农业,积极采用预付定金,提供技术服务,实行保护收购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确保产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与农民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合作组织 “纽带桥梁”作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健全生产经营的风险保障机制。农业生产面临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其发生风险的情况要比从事其他行业的企业多。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会直接或间接地把风险转嫁给农户,让农户承担风险。双方很难建立稳定的联结关系。所以要健全风险保障机制去化解这些风险,保护双方利益。目前比较切实可行而且效果又比较理想的风险保障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支柱企业”企业独立建立风险基金 (这种类型适用于经济实力强的“支柱企业”企业)。就是支柱企业将其自有资金按一定比例划拨为防范风险专用资金,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拨一定比例作为风险基金 (比例大小,依支柱企业经济实力而定)。当企业入波谷时,将风险基金提出作为自我支持,防止大起大落。二是支柱企业与农户共同组建风险基金。具体组建办法,就是每年分配前从共同经营利润中扣除一定比例作为风险基金 (比例大小,双方协商而定〕。三是政府与支柱企业共建。政府每年从财政中拨出一定额度,支柱企业从其利润中划拨一定额度,双方组成风险基金。四是政府自建农业风险基金。政府每年从财政中拨出一定额度作为风险基金。例如:广州市政府每年由市财政拨出2000万元,3年共6000万元建立农业保险风险准备金,由市农业保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风险准备金管理使用办法.吉林省也采取这种办法,每年拨出3000万元作为农业风险基金。

(三)以创造良好环境作为支柱企业健康发展的支撑点

支柱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引导时,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协调和服务的和服务。荆门市在推进农产品集约化经营的过程中,应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努力营造有利于支柱企业发展的环境与空间。

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为支柱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支柱企业自身及各级政府要加快招商引资的步伐,加大支柱企业吸引国内外资金的步伐,利用其他地区的资金来加快支柱企业的发展。

拓宽融资渠道,破解支柱企业资金约束 “瓶颈”。农业支柱企业的兴衰与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关系到农村改革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当前应按照 “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在政策、资金、税收、信贷等方面加大对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的扶持力度。一是拓宽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由政府提供贷款担保金增强金融机构扶持支柱企业和产业化农户的实力。二是建立农村资本交易市场,为支柱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兼并、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运作的开展和盘活农业经营性资产提供条件,进而提高农业产业链和关联产业的经营水平,走规模化道路,壮大支柱企业经营规模。

规划引导,重点培育。农产品集约化经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到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政府必须在政策上进行引导和鼓励,根据我市的农业产业结构布局和各乡镇特色农产品,对我市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目前,从总体情况来看,应从“一村一品”出发,大力发展专业村,提高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生产水平。重点培育一批能够对当地农牧民增收、劳动力转移、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起突出作用的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

搞好产销衔接,拉长产业链条。农产品集约化的核心环节是支柱企业的发展,搞活一个支柱企业可以带动一片地区。我们应根据市场需要,彻底打破地域 、行业、所有制限制界限。按照大规模、高起点、外向性、强带动的原则,重点建设一批骨干支柱企业支柱企业群体,把产供销、贸工农紧密结合起来.形

成市场牵支柱企业支柱企业牵基地、基地带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 ,同时 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可通过兼并、联合、联营等方式,突现优化组合,壮大规模,提高抗风险能力。

(三) 加强农头企业自身建设

打造名牌产品,增强支柱企业的竞争力,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作为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应以国内外大市场为着眼点,努力提高企业的现代技术装备水平,要创造出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国际知名品牌,通过名牌战略的制订与执行,不断拓宽企业的发展方向,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一个名牌产品可带动其它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对农产品集约化起十分重要的作用。

注重农业科技的投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科技含量。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应加快新技术、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步伐,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因此,加强对一批科技含量高,有发展前景和一定规模的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改造的力度。同时各级政府涉农部门应围绕当地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加大对当地农民种植和养殖的技术指导和示范。使科技全面植入经济,强化产品的竞争能力。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要逐步进行技术改造,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卫生检疫等进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尽快推行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标识,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重点支柱企业要争取通过国际相关组织的质量认证、安全卫生认证,以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资格和赢得国外消费者的信任

与此同时,企业要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推广机构的合作,走农科教相结合和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部分支柱企业要组建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使科技和经济融为一体,使科技进入产业化链条中的各个环节。这样使企业逐步发展成为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企业。

荆门市农产品集约化支柱企业的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