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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会研究
基于我国制度背景下的财务重述动机分析
发布时间:2024-10-29 点击: 76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东风汽车公司  湖北武汉  430056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有关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现象屡见不鲜。国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现象日渐频繁,学者对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了显著成果。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在财务重述方面的研究有了很大的进展,但在一定程度上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现有的研究分析中对制度背景的考量不足。本文在基于我国制度背景的情况下,对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动机进行了研究分析,并简述了财务重述相关的经济后果。最后,对我国未来财务重述的研究发展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制度背景;财务重述;动机;经济后果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889(2019)32-0000-02

 

财务重述,即重新编制财务报告,是指上市公司在发现前期财务报告的差错后,自愿或在外部强制要求下重新表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告的行为。2001年,安然公司向美国证交会说明,由于前期所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会计舞弊现象而需要对前期的财务报告进行重述,消息一出,市场哗然,直接导致了市值600多亿美元的安然公司覆灭并引发一连串的市场不良反应。由于安然事件的影响,很多世界知名公司陆续被揭露出存在财务舞弊现象,引发了市场上大规模的财务重述。

最近几年,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出于各种原因我国上市公司年报进行重述的越来越多,由最初的一年几十家增长到现在每年约二百家左右,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在此情形下,处于信息弱势的投资者,相关合法利益受到了威胁,也降低了财务报告相关使用者对财务报告的信任度,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后果。因此,本文拟通过对财务报告重述制度发展历程的回顾,进而对上市公司财务重述动机进行分析。

 

一、我国财务报告重述制度的历史回顾

从安然事件的发生我们也可以看出,财务报告重述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与资本市场紧密相关,而为了应对财务重述现象,会计实践也在不断发展。下面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差错更正的规定,将我国财务报告重述制度的发展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初显雏形阶段

这一阶段,以1998年《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发布为标志。规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为会计差错。同时指出若会计差错影响了会计报表的可靠性,该差错为重大差错。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会计差错的概念,并对如何修正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规定。但是此次并没有明确要求企业对前期财务报告进行重述,只是规定:“当企业发生会计差错更正时,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金额”。也就是说,在财务重述的最初阶段,财务重述的表现形式为会计报表的附注。但也正是因为该准则仅仅规定了上市公司在附注披露会计差错的义务,许多公司以此为契机,进行财务数据的造假。

由以上论述可知,在当时我国显然并未出现真正意义上的财务重述制度,但准则对重大差错的处理规定,显示我国已经具有了财务重述制度的雏形。

(二)进一步发展阶段

主要是从2003年至2005年这一期间,在这一阶段,国家意识到了有些企业滥用财务报告重述调节利润的行为。以2013年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为标志,证监会首次提出了在发现前期会计差错时,企业应当采用重大事项临时公告的方式及时披露并加以更正

这一阶段并未对上市公司重新表述的财务报表和重述公告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严格的要求,所以财务重述的形式多样,但基本以补充更正公告的形式居多。由此可见,财务重述这一制度已初见端倪,虽然在这一阶段其发展仍不十分完善,且有关财务报告重述造假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正式确立阶段

这一阶段以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为标志。在这一阶段,随着我国经济以及资本市场的不断迅速发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积极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对于前期会计差错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并要求企业对以前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新列报。通过追溯重述后,上市公司所公布的财务信息更具有可比性,更好的保护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动机

对于某一问题的分析,我们往往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进行——动机、机会、自我说服。动机即推动我们从事某一行为的念头,机会即我们行动是否存在可能性,自我说服则意味着我们是否敢于这样做。在这三者中,动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成为推动我们行动的主观因素。在回顾了财务重述的发展后,我们再对财务重述的动机进行分析。我们在分析其动机时,一定要将这一问题的分析置于我国制度背景的考量之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得到正确合理的结论。

(一)资本市场压力

    1.融资需求

资金之于企业,犹如血液之于人。其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虽然在每一个环节,呈现的形态不尽相同,但对企业而言,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当企业的资金并不充足时,管理层为了维持企业的生存不使其破产倒闭,在这时就会希望以尽可能低的成本来获得外部融资。而根据我国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只有当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达到条件时,才可以进行融资,而要想获得更多的融资,就需要财务报表更加好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就很可能利用财务重述这一隐蔽的手段,将相关的信息用前期差错更正的方式进行调节,使其可以达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满足融资需求。

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企业虽然拥有足够的资金来满足其生存的需求,但在资本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的情况,企业只有更好的发展,才能更好的生存。此时,一个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投资项目可能会对企业的做大做强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而优良的投资项目往往伴随着较高的资金门槛,目前,尽管上市公司掌握着上市资源的优势,但也同时面临着更为严格的监管和利润增长的要求,导致上市公司也同样可能面临着融资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满足投资的资金需求,上市公司的管理者也往往会铤而走险,对财务报表进行重述。

    2.财务预期

财务预期是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另一个重要动因。大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已及各类分析师,通过内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同行财务情况,会对公司做出各种财务预期。如果没有达到内外部对公司的财务预期,公司可能会面临股价下降的可能,导致公司在业务经营中遭受损失,进而可能产生资本市场评级的下调。由于在我国主板上市是审批制,各家公司需要排队上市才能在资本市场上顺利增发,上市本身就是稀缺优质,而外部的财务预期将极大地影响股价的高低,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增发、配股以及退市等行为。

而相关研究表明,面对各种内外部指标压力,同时为了迎合分析师、投资者、政府主管部门甚至股东的财务预期,上市公司很有可能采取各种激进方法来达到内外部对公司的预期。在我国,上市公司为保住上市公司这个稀缺资源而冒险违法违规的例子不胜枚举。许多公司为了避免退市,保住宝贵的壳资源,在连续亏损两年后,往往会在年底会编造出一些重组故事,于是年报“扭亏为盈”就成了现实,也就不再有退市的担忧了。

(二)管理层自利

在现代产权制度下,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公司股东主要通过在董事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行使表决权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并非公司常设的运营机构,仅仅通过一年几次的表决并不能真正了解公司、甚至对待表决事项做出专业判断。而掌握公司具体运营的管理层与股东作为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所面临的风险与获取的收益与股东不一致,这样就出现了承担公司经营风险的股东并不掌握公司的实际运营。随着公司治理理论的不断发展,为了使公司管理层的长期利益与股东利益更好地趋于一致,产生了股票期权等相关薪酬制度。在实际应用中,股票期权等薪酬制度的设立,将公司股东与经营层的利益紧密关联在一起,通过设置各项指标,激励经营层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这一制度的设立,也确实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公司所有者的最大利益。但是任何一项制度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薪酬激励制度虽然受到了一些人极大的吹捧,但其本身也存在着一些弊端,如任期内短期利益与公司长远规划之间的权衡、品牌维护的长期投入与经营利益的短期显现、薪酬激励的程度与企业经营中寻租空间的比对等等。由于公司管理者所具有的先天优势,使得公司高层管理者很可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而做出财务重述的举动。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所存在的特殊背景,大多数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仍然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像行政官员一样具有一定的任期。因而,在此背景下,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往往十分关注期任期考核指标,特别是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而在企业的领导层任期届满更换时,继任的领导人很可能面临着前任留下的各项潜亏。但为了自身的业绩考核,继任领导人很可能会从个人利益出发,进而牺牲企业的整体形象,以清除历史包袱,轻装上阵。

(三)纠正前期会计差错

企业在日常的会计记录以及财务报告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会出现一些账务核算的遗漏或错误,最终将导致财务报表项目的遗漏或错误表述。在衡量这些遗漏或错误时,通常依据金额的大小或者事项的性质,以及对财务报表相关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时的影响程度,来判断错误或遗漏的重要性。企业通过对前期重大会计差错的追溯调整,以提供具有更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更大程度地满足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帮助其更好地做出决策,本就是相关制度及准则产生的初衷。对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进行重述,还原企业经济实质,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与可比性,不仅是管理层借以进行盈余管理,甚至牟利的工具,也是保障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补救措施之一。

 

三、财务重述的经济后果

企业一旦进行财务重述,则间接向外部信息使用者表明其之前的财务信息存在着虚假的可能性。因而,企业在财务重述后,可能会面临着市场对其的惩罚。当然,市场的反应会根据企业进行财务重述的原因不同,可能会有所不同。若因会计问题或涉嫌欺诈而引起的财务重述,市场的反应则会十分剧烈,企业未来的融资成本也会因“不诚信”而被推高,同时,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也面临着被更换以及遭遇法律诉讼的可能。

尽管面临着上述各种问题,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现象仍愈演愈烈,财务重述甚至成为了管理层随意调节利润的手段和工具。从经济学角度讲,任何经济行为都符合投入产出理论,那么管理层在面对各种负面影响的情况下仍选择对财务报告进行重述,最起码说明了管理层通过财务重述所获取的收益不论是经济上还是政治上、是为了公司还是个人都大于其所付出的代价。为了维持资本市场良好秩序,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稳定运行,都需要对财务重述进行深入研究,并通过会计手段预防、市场手段监管甚至经济行政处罚,来减少恶意财务重述,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

近些年来,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掀起了一股研究财务重述的热潮,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对理论研究和实践运行都产生了不俗的经济影响。但相对于成熟的资本市场而言,我国在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财务重述等理论的研究上都要稍显滞后。为此,在本着虚心的态度学习国外先进研究成果,借鉴他人成功经验的同时,也要考虑到我国自身的特点。另外,不同的国家,其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以及社会制度不同,因而其财务重述问题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尤其是像我国这样一个处于转型攻坚期的国家的财务重述问题。我们相信,将这一问题的研究置于不同的制度背景下有助于丰富世界各国的财务重述理论,而我国的财务重述研究也会为世界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李杰,张玲.财务报表重述公告效应研究[J].财会月刊,2011(12).

[2]何威风.财务重述:国外研究述评与展望[J].审计研究,2010(2).

[3]于鹏.财务重述发生的制度背景分析[J].财政监督,20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