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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会研究
营改增后三种增值税管理流程差异比较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 发布:《现代商业》杂志社

摘要增值税改革实施后,企业面对增值税改革这一新增政策带来的变化,结合其项目单独管理模式的现状,形成了不同的增值税管理方法。本文通过对常见的三种增值税管理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三种方法设计思路的差异及实践运用的问题。为企业设计增值税管理模式提供借鉴。

关键词:企业增值税管理差异比较

 

一、问题缘起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大中微型企业的蓬勃发展,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显著。企业的经营行为逐步横向扩张现象快速显现,跨地区、跨省承接工程项目的情况比比皆是。大部分企业的财务核算体系仍然采取多账套单独核算的模式,由此造成企业在会计核算、财务人员培养、会计信息收集、整理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在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的“增值税改革”模式,把建筑业作为最后四个行业纳入了增值税的范围。根据“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企业应以整体作为增值税纳税主体,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及缴纳。目前,企业多以项目单独管理模式设置会计账簿进行核算,由此产生了大量的本部管理机构与项目部之间的内部往来业务。为此,企业为实现增值税管理,降低纳税风险形成了不同的管理方法。这里对常见的三种方法的设计思路及具体操作流程进行分析对比。

 

二、三种方法的思路及具体操作流程介绍

(一)方法一

以各项目部为纳税主体,项目部独立实行增值税核算管理,通过内部往来科目,增值税业务发生数据需同时在项目部与企业总部分别使用对应科目归集。企业设置税务管理部门及税务管理岗位,根据总机构的账务数据,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完成一个纳税循环。

(二)方法二

以内部分支机构为虚拟纳税主体,实行增值税核算管理,内部分支机构只在本层级的账套中处理增值税业务发生数据,期末编制本机构纳税申报表报送至企业税务管理岗位,并按申报表计算的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向总机构进行内部资金调拨。税务管理岗位人员对全部下级单位的纳税申报表进行审核、汇总,以汇总的纳税申报表作为企业的增值税申报数据并交纳税款,完成本月纳税循环。

(三)方法三

企业利用内部资金调拨模块实现项目增值税集中管理。

1.项目部在对外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应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全额增值税及附加税合计数通过资金调拨向公司总部划交。

2.项目部在对外采购货物、劳务等业务发生时,收到增值税进项发票时,将进项税发票传递给公司总部。公司总部统一对所属各个项目的进项发票进行比对,并进行账务处理,对其中可进行抵扣的部分及该部分所计算的附加税通过资金调拨向各个项目部划转。不能抵扣的出具《不可抵扣进项税说明》,发给各个项目部。项目部收到的总部划转进项税及所计算的附加税作为正常的项目资金使用。对于不可抵扣部分,根据《不可抵扣进项税说明》计入项目成本或费用。

3.期末企业税务管理岗位人员根据总机构账务数据,进行纳税申报并交纳税款,完成一个纳税循环。

 

三、三种方法的差异分析

1.方法一和方法二都未能实现对增值税的集中归口管理,需各内部核算单位都能够正确进行增值税业务的核算。企业需要相当数量的财务人员都能够熟悉增值税条例及业务处理,否则内部核算单位的业务处理差错,将直接导致企业不能正确进行增值税的计算,增加企业的纳税风险。但由于企业在增值税改革”之前,一直适用营业税,营业税与增值税在征收的对象、征税范围、计税的依据、税目、税率以及征收管理的方式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财务人员在短期内难以适应“增值税改革”相关变化。势必会增加企业的纳税风险。此外,在会计报表编报时,会计附注表-应交税费表需由内部单位报表以合并方式生成。内部单位税款缴纳环节的抵消工作量巨大,对应交税费表本期发生额的精确反映产生较大的影响。

2.方法一的会计科目设置复杂,需要在一般企业核算增值税的会计科目基础上增设结转进项税额、结转销项税额、预交税额等科目,同时还需对上述科目分别增设汇总主体本部和项目部两个四级明细科目。因科目设置复杂相应的造成会计业务处理复杂,大量的内部往来业务的增加,导致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多组会计分录才能处理完成。内部往来科目的核对工作量也因此显著增加,对会计报表的编制进程产生重大影响。

3.方法二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内部往来及会计核算业务的工作量,但此方法需要企业本部对全部内部机构的纳税申报表进行审核汇总。企业应该构建报表数据管理体系,实现快捷、灵活的报表数据搜集、管理、协作平台,确保各个内部机构及时准确的完成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企业本部能够及时快捷的进行核查汇总。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差错,在第一时间通知内部机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修订。此外,各个内部机构期末需及时将本机构纳税申报表计算的应纳税额向企业总机构划转。快速高效的内部单位资金结算体系是实现方法二的重要的基础环境。

4.方法三能实现对增值税的集中归口管理,以所有的业务单据为管理对象,通过资金调拨将单据统一集中到企业税务管理部门,由税务管理部门的人员进行处理。不需要各内部核算单位都能够正确进行增值税业务的核算,就能确保企业正确计算本期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税,对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不高。企业只需确保专设的税务管理岗位的财务人员能够熟悉增值税条例及业务处理,就能够有效避免内部核算单位的业务处理差错,容易控制企业的纳税风险。同时,由于企业内部核算单位均不进行增值税科目的核算,所有核算分录均在企业总部账务中记录,便于企业全面掌握及分析增值税的申报缴纳情况,便于企业进行全面的纳税筹划及业务规范。但是,此方法对企业在内部资金管理及企业信息化建设方面有较高的要求。企业需构建资金管理中心,集中管理各内部核算单位的资金,同时还要求企业实施了网络化的内部资金调拨结算系统,内部资金调拨结算系统能够自动处理内部资金拨付业务,确保资金在内部单位及总部之间迅速流转,减少期末未达账项的数量。内部资金管理机构对资金的统一集中管理,能够使内部资金拨付所涉及的内部资金的流转并不会形成实际的外部银行存款的流动,既不会因频繁的资金流动增加银行转账的手续费等支出,也不会因在途资金占用降低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因采取项目单独管理模式,形成一个企业多个账套分散核算的体系。在增值税改革”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如果企业能够设置资金集中管理机构,全面构建信息化体系,确保内部数据信息搜集、管理、协作平台运行有效,可通过资金调拨模式实现企业对增值税实现集中归口管理,有效的降低企业纳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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